第115章 寇可往,吾亦可往!
楚世昭從王睿貞的土地案中,或多或少已經瞭解到了大周王朝身上所出現的一類問題。
那就是地主和農民之間的稅收負擔並不平衡。
不然也不會出現土地投獻這種做法,士大夫幫助百姓偷稅避稅以此給自己牟利,如此一來,百姓少交了賦稅,士大夫從百姓、從國家手中竊取了本不該屬於他們的利益。
現在的情況就是本身就比較富有的地主官紳可以少交稅,掙更多的銀子,而更窮的黎民蒼庶,卻要為這一批人補上國家所需的基本賦稅。
相當於說富人更加富有,窮人為了滿足他們頭上所有的階層,而不得不供養一生。
最真相的是...大部分的統治者都會把地主官紳視為自己的主要擁簇者,卻忽略了人數更多的勞苦大眾。
崇禎到死都沒有向世家大族、宗室皇親動手,一直以來都是向這批人借錢、借糧的態度來緩解危機。
搞笑的是,崇禎根本沒有從他們的手上借到什麼東西,然後為了維繫統治,為了平定叛亂,又不得不加大對最底層百姓的剝削。
直到闖王李自成打進了京城,僅僅是通過搜刮明朝權貴和官員,一共就獲得了約7000萬兩白銀。
事實上,楚世昭也很同情崇禎,因為崇禎就算是搞清楚了地主官紳是富有的一方,他也沒有任何能力從這些人的手上強取錢財。
就崇禎上臺的那一系列操作,他要是再這麼辦,對地主官紳趕盡殺絕,那是把所有人全方面得罪了一個遍。
可能死得還更快。
所以說,盧馬之亂這個看似影響深遠的政治性叛亂事件,對於楚世昭而言,對於大周王朝來說,並不能完全說是壞事。
這給了楚世昭一次重新洗牌的機會。
土地兼併的最大問題就是資源分配出現了問題。
什麼是最快重新分配資源的手段,其實是打一場內部戰爭。
至少,在盧馬之亂前,楚世昭並不太敢實行《一條鞭法》,也沒有這個條件去執行。
畢竟能量守恆定律,一方得益,肯定是有一方受損的,百姓賦稅交得少了,那麼地主官紳交得就要多了。
楚世昭沒有足夠強大的實力,變法的過程中所遭遇的阻力可想而知。
但是盧馬之亂掀起的內亂重新分配了一些叛亂地區的土地分配之外,楚世昭還藉著這個過程強大了自身的統治力,軍事力量,這才是楚世昭敢變法的資本。
不管你服不服,不服那就拿拳頭說話。
現在楚世昭主要顧慮的點...就在於很多他的支持者,其實主要也是地主官紳這一道的。
比如說幫助楚世昭政變的最大功臣桓盛不說是涼州最大的地主,那也是數一數二的大家族。
所以先前的桓盛想要變法圖強,可是變法一直都沒變到點子上,因為桓盛的出發點還是基於世家大族的出發點來考慮問題。
楚世昭自然不會苛求他的下屬能夠公正無私,奉獻自我,但是楚世昭又必須要堅決執行他的理念。
主要是,楚世昭這一代不死,大周王朝還能繼續延續,可楚世昭的下一代呢?
楚世昭不變法圖強,最後吃苦的是他的崽。
而楚世昭很早就開始在佈局《一條鞭法》的前置條件,他幾次三番肅清朝野上不支持他的勢力,培植新的官僚集團,就是為的今天。
否則政策根本執行不下去。
文俞、郭憂在朝堂上的地位水漲船高,就是他們二人的出身比較低微,執行《一條鞭法》的時候,相對堅決。
他們利益不用受損,又能讓國家強盛,還能讓自己名留青史,對於文俞這類大臣,這簡直是理想的踐行,何樂不為。
【開皇二年五月,楚世昭執政期間,出現了大量官員僅僅因為作風問題而被罷黜的現狀,這間接裁撤了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利於國家運轉。】
【開皇二年六月,楚世昭又派文俞前往閩地進行《一條鞭法》的試點。】
【開皇二年七月,文俞一經上任,就開始清丈當地的田畝,為《一條鞭法》打好應有的基礎。】
【開皇三年三月,在楚世昭查缺補漏,嚴格調查梳理全國土地後,將多年以來開荒出來的新田,全部填冊,隨著田畝實際數目的增加,加之楚世昭極力打擊貴族、縉紳地主隱田漏稅,這讓大周王朝的田賦收入大為增加。】
【而楚世昭自永晉三十一年監國開始,他就
一直致力於清丈田畝,此法對於朝廷,能夠比較全面準確地掌握全國的額田,為增加財政收入起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