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楊駙馬審案
王氏的訴狀很簡單,就是說自己家的兒子去胡員外家做工,半個月後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見,自己去胡員外家找兒子,反而被人亂棍打出,後來就再也沒有兒子的音信。
王氏的訴求也很簡單,想讓官府幫忙尋找,又或者能夠傳喚胡員外家的人,也好弄清楚她兒子的下落。
總結起來就八個字,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楊少峰拿著王氏的訴狀看了半天,問道:“王氏,你兒子是洪武四年九月初一去的胡家做工,十月初七那天早上出門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王秀娘連連點頭,答道:“是,民婦的兒子陳大,在洪武四年十月初七早上出門去胡員外家做工,有鄰人親眼看見他往城裡來。”
“後來晚上不見他歸家,民婦第二天便出門尋找,沿路打聽到胡員外府上,胡員外府上的人卻說沒見過民婦的兒子,又讓人將民婦亂棍打了出去。”
楊少峰嗯了一聲,等跛五等人把官袍送來後,又對跛五吩咐道:“帶人去將掖縣城南陳家莊陳大一家的戶口簿子取來。”
“還有,掖縣的錢糧冊子,那個胡員外家的戶口簿子,也都一同取來。”
說到這兒,楊少峰又將目光投向了龐振,問道:“那個胡員外,姓甚,名誰?城中哪一閭又或者是哪一社、哪一里的?”
讓楊少峰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的是,龐振竟然傻傻的搖了搖頭,答道:“下官也不知曉那胡員外姓名,只知曉人人皆稱他胡外員,與萊州知府沾親。”
誒?
這是一個胡員外,牽扯出一個萊州知府?
那他孃的也不對啊。
在楊少峰的印象裡,萊州知府在經歷過犁頭案、空印案和孫古樸造反案之後,已經是從江南調過來的第三任知府,而王氏和龐振所說的這個胡員外,卻明顯是個地頭蛇一般的人物。
他跟萊州知府沾的哪門子親?
難道萊州知府是胡員外的便宜姐夫又或者是便宜妹夫?
正當楊少峰胡亂琢磨時,龐振卻眼前一亮,叫道:“下官想起來了!縣丞胡七七識得胡員外!他與胡員外沾親,常常顯擺他去胡員外府上吃過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