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腿滾豆花 作品

第48章 李方歸來

 梁廣注意到,這傢伙粗布窄袍內裡,竟然穿了織錦內襯!

 且不說一匹錦緞高達萬錢價格,單論合法性,李方穿這身織錦內衫,若是被人揪住告發,那可是有掉腦袋危險的!

 甘露六年(364年),鑑於長安富商巨賈越來越多,且公然招搖過市,蓄養僕婢私奴數以千百計,穿金銀錦繡,出入車馬長隊,排場堪比王侯公卿。

 天王下詔,非命士以上爵位者,不得在都城百里之內乘坐車馬,工商皂隸不得穿金銀錦繡,違者棄市!

 他和李方也在賤籍之內,按制也當受此律令管束。

 這條法令是為打壓商賈而設,執行得並不算太嚴。

 故而長安城內,以賤籍雜戶身份,乘車騎馬穿錦之人不在少數,只要不被告發,也無人太在意。

 商戶也屬雜戶之列,富商巨賈倒是因此收斂許多,不敢太過張揚。

 問題是,李方哪有錢買錦衣?

 梁廣伸手揪出他內衫:“哪來的?”

 “哎呀!撒手!快撒手!”

 李方急忙掙脫,撫平襟口:“乃公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穿錦衣,可莫要扯壞嘍!”

 梁廣瞪著他。

 李方哼了哼,“一件錦衣而已,不算甚!

 你瞧這!”

 李方變戲法似的掏出雙手,左手捧著兩大塊馬蹄金,右手攥著一顆拇指大小的綠寶石!

 梁廣眼睛都直了!

 “你莫不是去翻高頭做了盜賊?”

 梁廣掂量一塊沉甸甸馬蹄金,忍不住低聲驚呼。

 李方得意洋洋:“乃公在冠軍府住了五日,這是慕容氏給的謝禮!”

 梁廣瞪大眼:“這麼多日,你一直住在冠軍府?”

 李方咧嘴:“那是!今早解了夜禁才走!

 若不是知道你出獄,乃公非得再住幾日不可!

 我跟你說,慕容氏招待我那叫一個客氣!

 好吃好喝地伺候著,還派了個美姬貼身侍奉......乃公可是著實快活了幾日!

 臨了,還給賞賜錦衣黃金寶石!

 哎呀~真是捨不得走啊~”

 李方眉飛色舞,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

 梁廣愕然,很是無語地看著他。

 這傢伙還真是心大啊~

 身為刺殺慕容寶的嫌犯,竟然堂而皇之地住進慕容氏府邸!

 瞧李方砸吧嘴回味無窮的樣子,只怕和那慕容氏的私妓沒少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