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陳縣令
“陳縣令不肯抓他們,我們不能等死,這些人自己也不會等死。”
“尋常百姓如兔子一般,猛獸當前不知閃躲,富貴人家養的不是奴僕,皆是一群走狗,平常偷雞吃肉長大,該有的心思一個不會少。”
“倘若明天不抓這些人,你那兄弟們可不會坐以待斃,到時候萬一跑掉了,我們莊子上下都要跟著還上這筆血債。”
“明天我來做這個惡人,平常為了生意和麵子不理會這些人也就罷了,這次他們招來災禍,你切不可再把他們當人看,否則必遭反噬!”
夏霸遠沉悶的點了點頭,也拿出了武人的狠辣,“我等下就去抓人,胡秀才原來的宅子也都給他,再給他一百畝肥田!”
高氏雖然不肯留下來,但確實是出了主意幫夏霸遠脫險。
“我已經讓人給那兩個女人不少錢財了,明日讓她們拿著賣身契去胡夫人那裡聽從使喚。”
“我們把面子裡子都做足,這樣我若是能請到府裡大官相助,至少面子也給了那胡秀才,他若是趕盡殺絕,反倒是他的不對了。”
不論如何,當初殺人的都要死。
沒有坐牢贖罪和改過自新的機會,殺了別人父親必須要死,這是這個時代的底線。
時間公道允許胡秀才殺了罪魁禍首幾人而不被治罪,也不影響仕途,但把福遠鏢局上下都殺了就太過了。
為父報仇還不夠,那種事情必須要有個罪名,可是那些讀書人想搞他們這些武夫真的是太容易了,一家老小不死也要脫層皮。
死就死幾個人,對福遠鏢局沒有影響。
夏霸遠詢問說:“都抓誰?”
高氏回答說:“抓誰不重要,切記不可留下把柄,也要做足面子,老二在縣衙當捕頭,明天讓他打死那雷管事,帶著屍體去縣衙認罪,就說此人貪汙府中錢財圖謀不軌,老二失手打死了他。”
夏霸遠的二兒子聽到後一驚,但是卻畏懼母親的威嚴,不敢說話。
夏霸遠詢問說:“這樣豈不是自投羅網?”
高氏解釋說:“我們府中上下一條心,縣令為了不鬧出事情,只會招來郡裡官兵過來,到時候那些武夫過來後必定要拿足了錢財油水,我們和縣令都不好過。”
“我們嚴懲打死了奴僕,府中上下就不會一條心,以後讓人做事就不好做。”
“你抓了幾個弟弟,夏家老小也不會跟著你起事造反,想要一呼百應自是不能,也等於是告訴縣令我們服軟了,不會都跑了。”
“明天使一些銀子,讓縣丞幫忙說說話,若是老二沒事,我們就是花點銀子的事情。”
“一定要記住,人可以死,罪名不能落下!否則夏家幾代人都無法翻身!”
福遠鏢局是夏家的事情,高氏和喊來的兄長一起拿著好幾車銀子回去了祈天府高家。
雖是妻子,但高氏並無和夏家共存亡的打算。
五十多歲的女人早就沒有了再嫁的可能,所以多一些銀子也能在孃家那裡說得上話。
帶上大兒子的兒子女兒是因為老大的孩子聰明肯唸書,老大也是在外當武官。
在這種危難情況下,自然是隻帶值錢的東西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