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碗羊雜湯 作品

第138章 終入汴京

 至於那位鎮妖使的令牌,下官也細細查驗過,確實是緝拿令牌無誤。”

 “牽連百姓足足二十餘人,果然是件了不得的大案!”

 那轉運司官員急的直拍大腿道:

 “快去派人通報開封府衙,叫他們速速派遣人手前來,再叫咱們的弟兄護著這艘船,開封府的人來之前,船上的人,一個都不許走!

 莫說是人,便是飛出去只鳥兒,我也拿你是問!”

 那小官正要走,卻忽然猶豫一下,提醒道:

 “大人,不知可要知會鎮妖司的人一聲?”

 鎮妖司與開封府衙不和這件事,汴京上下大小官員都心知肚明。

 開封府府尹包拯執掌京內一切畿甸之事,凡中都獄訟,皆由開封府辦理,聖人甚至特許包拯行“小案專決,大事秉奏”之事。

 ——也就是說,包括皇宮之內發生的案子,理論上來說,也都該交由開封府辦理。

 可這些年,京內怪事不斷,前有“帽妖”作案,後有“狸貓換太子”之天家秘聞,鎮妖司常年奉聖人令,於京中行走,處理妖邪事宜。

 時日久了,加之二者職權類似,下轄又多有重疊,難免起些齟齬衝突。

 有時候還會發生,一個案犯,惹得兩家衙門競相抓人的滑稽場面。

 尤其那鎮妖司二等緝拿使徐紫徐大人,和開封府四品帶刀侍衛展昭展大人,二人見面,那可真是鬥得跟烏眼雞似的,誰也不肯讓誰。

 久而久之,這兩部的下轄官員也都暗暗有相爭之意,相處起來更是水火不容,有時候碰上了,更是恨不得痛痛快快交一番手才好。

 被下屬這麼一提示,這轉運司官員冷汗直流:

 天爺的,差點還忘了這一茬!

 雖說拐賣案子理應歸開封府衙管轄,可這害人的是個妖道,抓人的又是鎮妖司之人。

 他若是叫了開封府的人過來,到時候少不得還有一番磋磨。

 可這兩處,他是一個也得罪不起哇!

 “這樣,你先去開封府衙報信,再去鎮妖司那邊通稟一聲。”

 這官員忙忙掏出帕子擦了擦臉上的汗,鄭重其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