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太祖高皇帝,親筆撰寫的《御製大誥》!
但他又不太懂法律的制定尺度,應該如何把握。
因為如果讓他來編寫法律的話,那乾脆就都殺了乾淨。
“殺人容易,用人難啊。”
朱祐樘敲著龍案,忽然起身走向門外:“擺駕,御書房。”
“是,陛下。”
朱祐樘坐著龍輦,來到許久未入的御書房。
因為書房裡全是書,不好生火龍取暖,所以氣溫一降低,朱祐樘就跑弘德殿去了。
朱祐樘看著滿牆壁的御書,自言自語:“朕瞧瞧,各位先帝們有什麼好的法律條文,能夠拿來給朕用用。”
是的,御書房裡的書,基本都是先帝們撰寫,手抄,或者批註過的書。
價值連城,非常珍貴!
朱祐樘在滿牆的書櫃中尋找,從先帝的手稿,看到英宗皇帝的筆記。
從宣宗皇帝的批註本,看到仁宗皇帝的手抄本。
最後便是太宗文皇帝,親自撰寫的書籍。
太宗文皇帝的書籍很少,只有寥寥一個書櫃,最顯眼的還是那本《永樂大典》的首冊。
裡面的序言,是太宗文皇帝親自撰寫的。
至於全冊,則是跟隨太宗文皇帝,進入了永陵。
這本《永樂大典》的模樣非常古樸,畢竟快一百多年了,若不是御書房的太監勤佳維護,怕是早就被蟲蛀風化了。
朱祐樘取出那本書,正欲翻看,突然見這本書的旁邊,還有一本更加古樸的薄冊。
朱祐樘取出,只見上面寫著四個大字《御製大誥》,而落款處,卻是五個字。
天承運皇帝。
誰敢落款天承運皇帝?
唯有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朱祐樘心中一跳,將其小心翻看,仔細觀看。
裡面的內容,讓朱祐樘大喜過望。
這本書,還真找對了!
《御製大誥》是一本成書於洪武十八年的重刑法令,由朱元璋親自編撰,用以嚴懲臣民犯罪,彌補律文的不足。
當時洪武四大案,已經案發了三個。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發,朱元璋前後共誅殺胡黨共三萬餘人!
洪武十五年空印案發,朱元璋共殺地方主官上萬人。
洪武十八年郭桓案發,朱元璋將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處死。
同時為了追贓,又牽連到全國各地的地主。
被抄家斬首的地主和官員加在一起,共殺七萬餘人。
這三大案,前後經歷了數年,處死官員過十萬人。
朱元璋深感大明官員性情卑劣,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等徇私枉法之事,屢禁不止。
而已經書成通用的《大明律》,裡面對官員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等行為的處罰,已經遠遠不夠。
於是朱元璋又重新,親自主持編制了一部新的律法。
將洪武年間的刑事案例,特別是洪武十三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對臣民法外用刑的案例,記錄在案,編纂成冊。
洪武三大案中案件的具體判刑案例,處罰條款,皆在其中。
編撰之後,朱元璋親自提名《御製大誥》。
用以昭告天下,懲戒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