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蘇菱:啊?死了,我嗎?
能跑一個是一個,總比全都死在蘇府強。
宋奇文知道已經是自己妻子的玲瓏跟妹妹的感情究竟有多深厚,怕她難過,便將自己的猜測嚥了回去。
然而玲瓏又不傻,豈能猜不到?
但她最終也只能將這份恨意死死壓在心底。
之後經過玲瓏多番打聽,發現小姐留下的孩子在蘇府過的同樣也不好,住的是草窩,吃的是泔水,平常過的日子就連蘇府最低等的下人也不如。
得知此事的宋家人再也坐不住了,無數次捏著鼻子管蘇齊晟那個活該千刀萬剮的狗東西求情,想要將自己的外孫女/外甥女接到宋家撫養。
既然蘇府不好好養,那便由他們宋家養。
他們宋家雖說因為想攀附舉人老爺而大出血過一次,但還不至於養不起個孩子。
然而蘇齊晟哪怕連口飽飯也不給同樣是自己血脈的那孩子吃,卻仍舊將那孩子緊抓在手裡不放,口口聲聲都是她是蘇家的人,自然應該待在蘇家,沒有養在外祖家的道理。
故而別說是接到宋家養育了,對方更是連面都不肯讓他們見一見。
玲瓏花了好大一通功夫,才終於買通了當初跟她關係頗好,如今正在廚房做工的一個嬤嬤,對方冒著風險,時不時給小姐留下的小小姐幾塊肉,這才沒讓小小姐早早跟著小姐一道去了。
宋致遠從小小的貨郎,到慄州城數一數二的商人,還從未栽過這樣大的跟頭。
整個慄州城,能夠壓制蘇齊晟這個縣丞的,就只有縣令老爺。
好在從前的時候縣令老爺與自己關係不錯,宋致遠便轉頭又開始加倍給對方送金銀,送美人,無論如何也想報了這殺女之仇。
可惜讓宋致遠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縣令老爺禮也收了,嘴上也應承了,最後卻死活不辦事。
若非這次官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宋家查抄,宋致遠都還不知道,原來縣令與蘇齊晟實乃一丘之貉,兩人早就商量好,要將宋家瓜分。
宋致遠花出去的那些金銀,完完全全是打了水漂。
時至今日,宋致遠別無他法,只能帶著年逾五旬的老妻和尚且年幼的一對孫子孫女遠走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