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挫骨揚灰

 嬤嬤自賣入東宮已經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驗屍報告上說他是死於肺癆,驗屍時他的肺部已經爛成了窟窿。身上有多處傷痕,最深者觸及骨頭。一隻腳外翻,是外傷導致的。 

 在驗屍報告的後面有一份嬤嬤的證詞,顯眼處蓋著半枚指印。 

 嬤嬤說父親的傷是在逃亡路上造成的。從甘州到京城,一路顛簸,難免會遇到些山匪流寇。父親為保護妻女留下滿身刀疤,終身殘疾亦是情有可原。 

 然山匪流寇是不會用這種方法殺人的,換言之,人都被砍成這樣了怎麼會放他離開?又怎麼會讓他的妻女完好無損地來到京城。 

 韓廷什麼出身? 

 清河幫少幫主,有幫眾一路護著還被人丫子弄到了奴隸市場,嬤嬤何德何能? 

 事出反常必有妖。 

 陸知鳶讓管家去查甘州,查甘州與皇家有關係的事件。 

 半個時辰後,管家回來了,抱著厚厚一摞卷宗,打開一看,竟都是與甘州有關的。與韓廷查了兩個時辰,終於查到了一個與嬤嬤有關的。 

 嬤嬤成過親,嫁過人。 

 十六歲與夫君一見鍾情,成婚不到半年,夫君奉命出征一去未回。第二年除夕,也就是在嬤嬤十七歲那年。流匪闖入家中燒殺搶掠,她和她的丫鬟以及公婆逃出來。 

 公婆去衙門報案,衙門反黑為白,說他們私通外敵,是背叛北涼的奸細。所謂的罪證都是用她那個一去未返的夫君捏造的。 

 公婆被判了斬立決,等她得到消息趕去刑場時,刑場只留下一攤血跡。 

 沒過多久,他們的宅子就成了縣太爺的私宅。 

 嬤嬤收集證據,帶著丫鬟去州府告狀。狀是上午告的,人是下午抓的,他們給她的罪名是誣陷朝廷官員。是她的丫鬟買通牢裡的獄卒替她赴了黃泉。 

 她逃回孃家,發現孃家也沒了,一場大火將家裡燒得乾乾淨淨,一家五口屍骨無存。就在她無處可去,想要一死了之時,她的夫君回來了。 

 去時英俊少年,回來地府冤魂。 

 流螢遞上茶:“這世上真有冤魂啊?” 

 陸知鳶晃了晃手裡的卷宗:“這上面寫得神乎其乎的,什麼冤魂復仇,厲鬼索命,總結下來就一句話,冤有頭,債有主。仇是嬤嬤和她的夫君復的,只不過偽裝成了鬼怪索命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