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湖畔 作品

第196章 光明商行被盜案(7)

 劉川頭上有些冒汗,說:“警官,我到商行去買東西不行嗎?”

 王志永知道這傢伙是個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人,再說他把踩點的事情說成買東西,如果沒有過硬的證據還不能反駁他。

 劉川入所時,王志永就看到他的右手小拇指處有個傷疤,這個傷疤沒幾天,肯定跟現場的血跡有關。再加上劉川的反應,他肯定是盜竊嫌疑人。

 王志永呵斥道:“你以為你很聰明,你右手上的傷是怎麼回事。”

 劉川心想壞了,但不能承認,就說:“前兩天我跌倒摔傷了。”

 王志永冷笑道,說:“那你的血跡怎麼跑到現場了,而且現場血跡的位置,一般情況下是沒人去的。”

 劉川聽了頭皮都發麻,他低頭不語。他心裡想:“那天用鐵撬撬木板牆時忘記戴手套了,右手在牆上擦破了,流出了血,估計警察在現場找到了血跡。哎,應該一開始就要戴好手套,太大意了。”

 王志永繼續冷笑說道:“我們在橋洞下面你的鋪蓋處發現了茅臺酒和大大泡泡糖包裝紙,我想你懂的,現在我給你機會,爭取從輕處理。”

 劉川看瞞不住了,坐在審訊椅子上在不停地晃,額頭直冒汗,說:“警官,光明商行是我偷的。”

 王志永心裡很高興,但他表現得很冷靜,說:“那你把整個盜竊的事實都交代一下。”

 劉川一五一十地把盜竊事實都交代了了,從商行出來他就把鐵撬扔到垃圾桶了,拾荒者的衣服扔到永華村的垃圾桶了。三瓶茅臺酒賣給收酒的人,賣了4000元。剩下的一瓶酒他自己晚上喝的,用來禦寒的。偷來的錢和賣酒的錢,一部分寄回老家,另一部分花掉了。

 杜嵐把劉川的整個作案過程都記錄下來了,筆錄打印出來給劉川簽字。

 第二天,劉川辨認完現場就被刑事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