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抓錯人了
下午13時許,華元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華元鎮花園角30號出租屋內筆記本電腦和現金被盜。”接報後,王志永和夏楠趕往現場。經初步瞭解,報警人黃海稱:“今天早上7點多鎖好屋門出去,中午12點多回到出租屋發現門鎖被撬,鐵皮櫃也被撬開,鐵皮櫃內的筆記本電腦和三千元現金被盜。”
王志永看了一下出租屋,該出租屋在院子西側,屋門朝東。出租屋的門鎖已經被撬壞,出租屋是一間屋子,屋子南側放有一張床,床北側放有鐵皮櫃,鐵皮櫃北側隔了個衛生間。屋門南側靠東窗邊上放有一張桌子,桌子上放有一些生活用品。
王志永讓夏楠給黃海做了份報案筆錄,主要問清失竊物品的情況和被盜時間等。
鐵皮櫃的櫃門呈開啟狀態,櫃門已被撬壞。整個房間鐵皮櫃是翻動的重點,王志永打開勘查箱,戴好鞋套進入現場,用勘查刷在櫃門上刷出了兩枚清晰的指紋,再用透明膠帶將指紋粘下來貼在指紋紙上,並標註提取的位置等。由於地面是粗糙的水泥地,無法提取鞋印。
夏楠做完筆錄,王志永還在勘查現場。過了一會,王志永勘查結束,將黃海叫過來納印了一下黃海的十指指紋,主要是排除提取的指紋是不是黃海的。
納印指紋時,黃海說:“警官納印我的指紋幹嘛。”
王志永說:“我在鐵皮櫃櫃門上提取到兩枚清晰的指紋,納印你的指紋主要就是看看那兩枚指紋是不是你的。”
黃海說:“知道了。”
王志永說:“屋子裡除了你,有沒有其他人住在這裡。”
黃海說:“就我一個人住。”
王志永說:“最近有沒有其他人在你這邊玩。”
黃海說:“沒有。”
王志永和夏楠回到所裡,王志永將該盜竊案立刑事案件偵查,報分局領導審批。當天局領導同意立案偵查。王志永將提取的指紋和黃海的指紋拿到刑警大隊技術室給雷韜。
王志永說:“師兄,我在一起盜竊案的鐵皮櫃上提取的指紋,你幫忙比對一下。”
雷韜說:“沒問題的,過兩天出來結果,我告訴你。”
王志永說:“好的。”
雷韜大學學的是痕跡檢驗專業,他比王志永高一屆,雷韜的工作能力很強,指紋鑑定對於他來說是小菜一碟。王志永很信任師兄雷韜,他的能力絕對是槓槓滴。
過了兩天,雷韜給王志永打電話說:“你上次送檢的指紋比中一個嫌疑人吳剛,他之前因盜竊被邵光派出所抓過,採集過指紋,這次正好比中。我把指紋鑑定書製作出來了,你有空過來拿一下。”
王志永說:“好的。”
下午,王志永去了刑警大隊技術室雷韜的辦公室。雷韜看到王志永過來了,說:“指紋鑑定書,我已經給你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