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申湖畔 作品
第2章 失而復得的現金
由於現場比較簡單,凌雪初步判斷是一名穿運動鞋的年輕男子實施的盜竊,身上有螺絲刀。凌雪對周方說:“你讓輔警隊員在周圍巡邏時,注意發現有無穿運動鞋的年輕男子,身上帶有螺絲刀的。”
周方聽到後,馬上通過對講機說:“各組巡邏人員巡邏時注意發現有無穿運動鞋的男子,身上帶有螺絲刀,發現後立即通知我。”
凌雪馬上給老太太做報案筆錄,周方在邊上翻譯。王志永在周邊走訪調查了一下,正好在這一排屋子東面看到一個年輕的婦女,王志永說:“半個多小時前,你有沒有看到一名可疑的陌生男子。”
年輕婦女說:“我看到一名穿白色短袖的年輕小夥子,20歲左右,往鎮上的方向走了,我不認識這個人。”
“他穿什麼鞋。”
“好像是一雙黑色運動鞋。”
“謝謝,你住在這邊吧。你叫什麼名字,如果我們抓到嫌疑人,到時讓你辨認一下。”
“我叫王美珍,我就住在這裡,我是陸渭村的婦女主任,你們有事只管找我。”
“好的,王主任。”
王志永把這個情況立即記下來,並用對講機說:“各巡邏小組注意,剛才陸渭村八組的盜竊嫌疑人是一位20歲左右的小夥子,穿白色短袖,黑色運動鞋,發現後立即通知所裡。”
凌雪很快給許多娣做好了筆錄,由於許三娣不認識字,凌雪讓周方把筆錄內容給許三娣讀了一遍。
許三娣說:“是這樣的。”
凌雪在筆錄後面又寫上,問:以上筆錄向你宣讀,是否與你說的一樣。
答:一樣。
凌雪讓許三娣在筆錄上簽字,許三娣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寫好後,在名字上按了手印。
過了十幾分鍾,巡邏小組在西大橋處發現一名穿白色短袖、黑色運動鞋的男子。巡邏小組立即在對講機裡喊:“在西大橋處發現穿白色短袖的男子。”
周方對王志永說:“發現了穿白色短袖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