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給耶穌面子
尹照棠臉色露出慍怒,恨鐵不成鋼的罵道:“操他媽,真是個沒腦子的衰仔。老子在監舍裡呢,怎麼面試,怎麼招人!當然是留個電話,過幾天再面試啊。一點屁事也要託話,杜大狀,見笑了。”
杜子華面帶笑意,扶了下眼鏡,斯斯文文道:“知道事事請示,不擅自做主,挺好的。你有話要託我帶出去嗎?探監的時間不多了。”
“杜大狀,有辦法讓我出去嗎?有點事情想親自去辦一下。”尹照棠知道社團裡的律師肯定會來,因此,早就有此一問。
杜子華吸取了上次的經驗,沒有急著否決,沉吟片刻道:“棠哥,四十八小時無條件羈留,是法律授予給警隊的執法權。”
“法理上只是配合調查,有警區的批文,不需要證據。警隊想把你關夠四十八個鍾,誰都沒本事講一定能放你出去。”
“但理論上,還是有一些方式,可以讓差人放人。”
法律是人寫的條文,有很多模糊地帶,或者故意設的後門。
普通人只能刻板的依照法規,有路子的人卻可以繞過規定。
“比如,找一個長官打通電話,最簡單了。或者,找一位社會有力人士傳話,但據我瞭解,餘sir昨天離開的時候很火大,估計不會輕易賣人面子。”
“就剩一個晚上的時間,花錢找人也不值得。你有什麼事,乾脆我幫你辦了。”
之所以肥貓,么雞等人會一直待在羈留室,很重要一點就是性價比問題。
能自己解決的事,最好不要麻煩外人。
“小事情,打算回觀塘探望幾個老人。之前答應過老街坊,賺了錢,一定讓他們沾光。做人嘛,不能忘本。”
“何況,我在做事前,還向關二爺求了一支籤,想出去還願咯。”尹照棠說的是實話,可卻得招致許多人的斜眼。
知道的,你是雙花紅棍,不知
道,還以為你養老院義工啊!
扮忠肝義膽就算了。
還要扮活菩薩?
杜子華也是愛看武俠小說的書迷,想象力豐富,卻也沒想到尹照棠的回答如此無厘頭。撇撇嘴道:“你要可以讓慈善機構,社會福利組織出面擔保,警隊也會賣面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