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民俗小說小吳 作品
第44章 冥婚
冥婚,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生者和死者之間的婚姻,或者是兩個已經去世的人之間的婚姻。關於冥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周禮》,當時被稱為"遷葬",意思是對於成年後喪偶或未婚而死的人,在死後將他們嫁娶給他人。這種習俗在《周禮》中實際上是被禁止的,但它是否被上層主流文化所接受還不確定。我們可以從曹操將他年幼夭折的兒子曹衝與甄氏家族死去的女子合葬的例子中看出一些端倪。這個故事表明了冥婚這一習俗可能並不被當時的主流社會所完全認可。當曹操的幼子曹衝不幸夭折後,曹操非常悲痛,並希望將他與甄氏家族的早逝女兒合葬。然而,司空掾邴原卻拒絕了這個請求,表示"嫁殤,非禮也",即冥婚不符合禮教。由此可見,冥婚雖然存在於古代社會,但它並非得到廣泛認可的正統行為。同時,我們也能感受到曹操對兒子的深情以及他試圖通過冥婚來寄託哀思的心理。這些細節反映出冥婚在古代社會中的複雜地位,既有其存在的一面,又受到一定程度的質疑和限制。
關於女方是亡者的情況,可以追溯到女厲信仰——人們認為未婚女子死後無人供奉,會變成厲鬼,因此必須給她們配陰婚。這種習俗在江浙地區以及臺灣一帶尤為盛行,被稱為“娶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