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狗狗你愛誰 作品

第65章 車下殺人

 就說明之前的判斷是合理的,死者是被人開車帶到這裡的,那為什麼單單是到了這裡被扔下去了呢,為什麼不是別的地方呢?之前法醫給出意見死者可能被人用了麻醉性藥物導致昏迷,蔡隊推測很可能車開到這時,因為要過藥效了,死者要醒了。兇手決定把她扔下車。

 可是問題又來了,兇手把死者迷暈的目的是啥呢?如果是報仇為什麼要等到她醒,完全可以在昏迷時就解決問題。還是劫色呢?抓她回家,半路醒了抵抗不從,沒辦法把她殺了一了百了。好像為了淫慾殺人又犯不上,大街上那麼多色情服務花點錢就投懷送抱,何樂而不為呢?除非是瘋狂的暗戀者才勉強符合邏輯。思來想去還是劫財的可能性大一些,先將人迷暈弄上車,然後等醒來時要銀行卡和密碼,死者堅決不給負隅抵抗,兇手這才將她殺掉。

 但是問題又來了,在人醒時一刀斃命並不容易,即便兇手懂得醫術解剖,在運動時不傷及其他地方分毫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這些疑問還不算啥,最關鍵的還在後面。兇手既然知道頸動脈殺人,那麼他一定知道傷及頸動脈後不只會流很多血,而且會一瞬間噴射性血流如注,如果在車上動手,勢必會搞得滿車是血不說,搞不好還會弄到車棚上。而且如果在車上殺人,一瞬間湧出的血量是巨大的,兇手再把她拖到路邊,之後流的血液應該不足以寖透全身。

 所以終上所述,蔡隊得出結論,兇手是先將屍體拖下車,再實施殺人的。

 雖然只是想出這麼一個問題,殺人動機還琢磨不透,但是蔡隊已經很開心了,滿腦瓜子是汗地喝光了瓶子裡的汽水,打了個飽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