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發現“證據”
但是她為什麼要殺了黃新呢?思前想後只有一個理由說得通,那就是她是黃奇的生母,年齡也剛好符合,該不會真的這麼巧吧?
如果張媽是黃奇生母,那麼她為兒殺人就理由充分了。眼見黃嘉豪有要退休之意,但繼承人不是自己兒子,雖然還是可以衣食無憂坐享其成,但黃氏集團的豐厚財力讓人不忍就這麼放棄,如果哪天老爺不在了,那麼擁有黃氏和寄人籬下完全是兩個性質。
動機是有了,但是沒有證據她是不會承認的,怎麼能讓她開口認罪成了當務之急。
明天黃家人就要將黃新屍體火化了,雲之上別墅照例也該交給主人,到時候即使有證據,也會被處理得一乾二淨,想要治她的罪就難上加難了。
如果張媽是兇手這也能解釋通為什麼現場找不到指紋和腳印,因為她平日裡就在那工作啊,大家怎麼早就沒想到呢。可是這樣無形中給定罪加了難度,因為平時的案發現場指紋腳印可以作為作案證據,但是這次卻不行,因為要排除掉張媽身份帶來的干擾。也就是說她若抵賴說是平時留下的痕跡,大家無力招架。
大家可能會說,到張媽家裡搜查兇器,可如果搜不到呢,我們就拿她沒辦法。何況她一定早就把兇器藏的嚴嚴實實。即使說找到了沒有割線刀的縫紉機那也不能定罪,相同型號的縫紉機太多了,沒有割線刀也不能說明什麼,這都不是決定性證據。
什麼是決定性證據呢?比如說染了死者血的割線刀,在現場發現了染有死者血跡的兇手鞋印,在現場遺落的兇器上查到兇手的指紋等等。但是由於張媽身份的特殊性,讓她規避掉了很多風險。當然現在還不能確定她是兇手,只是高度懷疑,又沒有別的疑兇,大家想試著在她身上找到證據,把她“變”成兇手。
聽起來挺簡單的,其實這種方法特別難,首要的東西就是決定性證據,只有在證據面前兇手才能認慫,可是現在大家手裡什麼也沒有,有的只是猜測出來的殺人動機。
晚上蔡隊帶人來雲之上再做最後一次整理,第二天一早就要把雲之上別墅還到黃家手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