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任在努力 作品

第113章 導致我不能準時赴約,我老婆要跟我離婚

 哪個年輕女孩不會一手絕頂的易容術? 

 怎麼說呢,長的就跟美圖秀秀似的。 

 因此她到底長什麼樣子,沈楊還真不清楚。 

 “你出來。” 

 民警指著年輕女人說道, 

 “是怎麼回事,你打他做什麼?你看給人家打的,滿頭是血。” 

 年輕女人走了出來。 

 懷裡,還抱著那個打滿了鉚釘的包。 

 “警察同志,不是他說的這樣的,你聽我說。” 

 年輕女人說道。 

 “行。” 

 民警點頭,衝著地鐵車廂裡,被沈楊阻攔著的人開口, 

 “你們全部都出來,不要妨礙地鐵正常工作。” 

 沈楊也適時轉身。 

 把剛才那些囂張的揚言要報警,不讓他走的人,全部一一點了出來。 

 沈楊知道,即使警察來了,也對這些人不會有什麼處罰。 

 看他就是想要噁心一下這幫傢伙。 

 噁心了。 

 他就爽! 

 沒一會兒時間,地鐵重新發動。 

 “你們全部跟我去派出所。” 

 一名民警看著包括沈楊在內的十幾個人說道。 

 “警察同志,我就不去了吧,好不容易下班,我還得回去做飯呢。” 

 “就是就是,我還得去接我老婆下班。” 

 “我老伴也還在家裡等我呢。” 

 “我還得去醫院,今天有點發燒。” 

 這些人紛紛張嘴,反正理由很多。 

 “警察同志,剛才就是他們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明明在前一個站就該下車了,是他們攔著我的。” 

 沈楊直接說道。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這個範圍,其實囊括挺廣的,但一般都是要被限制到一定時間才會被警方採取立案。 

 除此之外,除非就是當事人在這個被限制的時間裡,對他造成了巨大損失。 

 也就是說。 

 沈楊只要能夠說明,他因為錯過了地鐵站,會對他造成什麼重要損失。 

 一旦被派出所採納。 

 那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就能夠成立。 

 “現在就因為他們的阻攔。” 

 “導致我不能準時赴約,我老婆要跟我離婚。” 

 “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