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木又 作品

第144章 捲鋪蓋走人,是最好的結果

 “鄭明理,你涉嫌強暴、詐騙、職務侵佔,以及損害公司名譽等多項罪名,我們現在依法對你進行逮捕,請你配合。”

 治安員說話間,直接按住鄭明理,要給他戴上銀手鐲。

 “我沒犯法!冤枉啊!”

 鄭明理喊了一聲,正準備掙扎時。

 治安員一句話便讓他放棄了抵抗:“請停止反抗,否則以妨礙公務罪論!”

 鄭明理是研究過法律的。

 知道前面的罪或許還不能定他。

 但他敢反抗的話,那這條妨礙公務罪就吃定了。

 老實的被戴上銀手鐲後。

 鄭明理忽的想到什麼,抬頭看向了楊崢:“是你!”

 楊崢都沒看他一眼,只是示意治安員道:“這個也帶走吧,應該存在賣身的情況,而且還損害了我公司的名譽和財產。”

 他說的自然是李瀟瀟。

 公司裡出了個賣身的主播,這不是名譽損失嗎?

 因為她,公司少了個主播賺錢,這不是財產損失嗎?

 包罪的酒都喝了。

 肯定就是!

 為首的治安員一擺手。

 有另兩位治安員向著李瀟瀟走去。

 李瀟瀟大腦宕機般愣了半晌。

 待兩位治安員走近後。

 她猛的尖叫一聲:“啊!不要過來!我沒賣身!你們不能抓我!我跟他們都是正常交往的!”

 說話間,她還向後躲了好幾步。

 楊崢也是沒想到,這女人竟然還真賣過……

 否則她哪至於慌成這樣子?

 而且還“他們”。

 不過倒也不奇怪。

 為了個推薦名額,連鄭明理那款的都能忍。

 那為了錢,會有什麼是不能做的?

 兩位治安員一副不急不緩的模樣,慢慢向李瀟瀟走去。

 李瀟瀟明顯沒像鄭明理那樣研究過法律。

 她見兩位治安員中間,還空出一個不小的身位,下意識便直接鑽了過去,然後往屋外跑去。

 “拒捕妨礙公務,給我抓住她!”

 為首的治安員喊了一聲後。

 之前還不急不緩的治安員,瞬間迅疾如風。

 幾步便追上了李瀟瀟,徑直將她按倒在地,反過手來戴上了銀手鐲。

 “帶走!”

 幾位治安員,押著兩人離去。

 公司的人見到這一幕,都是有些被驚到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