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8章:房子糾紛
售樓小姐一聽這話,索性不理他們了。王有才父子也知道開發商財大氣粗、勢力強橫,只敢發發脾氣,不敢真在售樓處打打罵罵,也只能是狼狽而歸。後來他們父子又聯合其他的業主過去維權,售樓小姐都是敷衍了事,後來更是下了最後通牒,說王有才要是拒交多出來的房款,就按每天總房款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
更噁心的是,王有才買房之前,房產商承諾的房高是兩米八,可實際房高才兩米六,走進去感覺特別壓抑,身高越高的人在屋裡待著越難受。這還沒有裝修,如果裝修之後,房高還要再縮減五到八釐米,那時候就更顯得憋屈了。整天住在這樣的房子裡,可想而知會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王有才的兒子氣不過,找到當律師的同學,想和開發商打官司,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他同學聽說了問題關鍵所在後指出,這種問題,應該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規定來處理--如合同約定面積與實際建築面積誤差不超過3%,需照實補齊差價;如果誤差超過3%,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進行必要的賠償;或只補齊3%部分差價,超過3%部分不予補齊。
結果王有才兒子拿出購房合同來一看,在“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裡有兩項可供選擇,開發商選擇的項是i:合同約定面積為預估面積,最終面積以有關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對應房款多退少補;而項ii才是上面那個國家規定。那位律師同學一看,認定他們一家是中了開發商的圈套,也因此,王有才一家必須為多出面積買單,否則法律也不會保護他們。那律師同學又多嘴問了下開發商的名字,王有才兒子說是華盛房產開發公司。
那律師一聽這個名字,苦笑著連連擺手,說別說咱們本來就沒佔理,就算佔了理,對方是華盛房產開發公司,那是韓水房產公司的子公司,咱們可是一百個一千個惹不起,我要敢替你接了這個官司,市裡馬上沒有我的立足之地不說,我還要遭到韓水房產公司的人身報復,你們一家子啊,就認了倒黴吧。
王有才兒子回家後把情況跟家人一說,王家人聽說開發商居然是韓水的公司,不能說是嚇得心肝俱顫,也是敲起了小鼓,哪還敢再跟
開發商較勁下去,只能是吃了這個啞巴虧。
王有才氣得夠嗆,一肚子氣發不出去,是以今晚來找李建民這個老朋友說道說道,也算是發洩發洩胸中怒氣。
李睿聽到這裡驚喜不定,意識到這又是韓水一大罪證,如果搞好了的話,說不定能構成正面擊潰韓水的最大戰機,叫道:“又是韓水造的孽?!”
李建民奇道:“又是?韓水還造什麼孽了?”
李睿嘿嘿一笑,道:“沒有,我就是感慨!”
李建民也跟著罵:“現在開發商沒特麼一個好玩意,要是全抓出來槍斃,肯定有冤枉的;但要是放掉十分之一,就肯定有漏網的。老百姓辛辛苦苦攢點錢,全給房產商賺跑了。他韓水還嫌賺得不夠,還在房子面積上玩貓膩。嗷,你答應是一百三十五,一下子給我漲到一百四十四還多,我讓你給我漲了啊?憑什麼讓我多交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