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戰成名
星期一早上,吃了早餐。
覃雪湊過來:“真的不開電腦了嘛”。
蕭志道把取的2萬元現金給她:“我帶你們去周遊一回'世界”。
覃雪大聲道:“好,我們就周遊它大爺的世界”。
蕭志道:“向蒙暑假和飛雪應該差不多,等他們放假了我們就出發”。
陝西華山,聽說是天下第一險山,唐朝有個叫韓愈的說是有一次去爬那個山,嚇得瑟瑟發抖,兩腿不敢邁步,至於他是不是嚇得不敢走路了,還無從考察。
覃雪算了一下:“暑假估計還有幾天,我給飛雪姐姐發個信息吧,”
收到了葉飛雪的回信,同意他們二人的計劃。
然後蕭志收到了微信:“還有幾天才放假,你是等我呢還是自己一個人去浪?”
蕭志打了一行字:“我不敢不等啊,必須得等”。
葉飛雪發了一個愛心:“為啥呀?”
蕭志賊兮兮的:\"我怕老婆。
葉飛雪假裝生氣:“誰是你老婆了?胡說八道。”
星期五早上九點鐘,蕭志,覃雪,葉飛雪,向蒙四個人坐上了去莫高窟的動車。
蕭志帶了一個大大的旅行包,
覃雪,葉飛雪,向蒙除了揹包,還一人一個行李箱,女孩子嘛,走到哪裡都要換衣服,梳妝打扮這些的,像蕭志這種,刮鬍子是唯一的打扮。
男人和女人不一樣的地方,男人比較粗狂,女人比較細膩,
女人往往穿了一天就要換,好像也沒汗呀,但人家就是要換。
男人一般是聞到汗味了才換。
天天洗衣服有必要嗎,對於蕭志來說,一個星期洗一次就很不錯了。
坐了6個小時的動車,到了目的地,
蕭志定了三個房間,葉飛雪要和覃雪住一間。
準備明天去看敦煌的壁畫。
晚上四人去看了這個少數民族的篝火晚會,
這邊的民族穿的還是那種特色服裝,圍在一起唱歌,接歌,
所謂的接歌就是少男少女談情說愛,如果一個女孩想找男朋友,就會起一個歌,如果有少年郎對這個女孩有意思,就會去接,兩人都看對眼了,就成了。
這個接歌也是有水平的,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接,這就像古代的文人墨客,我出一個上聯,你來對我的下聯,如果水平不行,就對不上,那就沒戲。
吃吃喝喝搞了半小時,這邊有羊奶酒,蕭志覺得這個酒真是不錯。
接下來就是擺手舞,一群人手拉著手腳往一邊,然後手往一邊,搞的就是氛圍,
最後就是核心環節,接歌。
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子,兩個大辮子,劉海啊,.....
接下來應該是,哪個來推我呀,我就來推你嘛。
太簡單了,蕭志準備上,真的太簡單了,但是蕭志被旁邊兩雙凶神惡煞的眼睛一瞪,不得不放棄了。
這個時候一個20歲左右的男孩子,一米七身高,穿著少數民族的服裝,接下了歌。
但是女孩子對男孩好像沒有特別大的感覺,只是象徵性的拉了拉手,就分開了。
蕭志明顯感覺女孩超這邊看了過來,是在看我,還是覃雪,還是葉飛雪,還是向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