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狼王 作品
第七百九十章 有沒有病?
一個星期後,李志瑜故意殺人案在法院開庭審理。
羅飛還是去遲了一步,看門的老保安被李志瑜砍中了大動脈,失血過多而死。
羅飛作為事件的人證以及參與者,參加了此次開庭。
公訴人將整個事件說了一遍,然後提請法庭審理。
“被告代理律師是否有話要講?”
“有!”
李志瑜不在場,還在醫院裡。
他被羅飛那一腳真的踢壞了。
被告的代理律師掏出一張紙來,當庭唸了起來:
“經……精神病院鑑定,李志瑜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此次事件中,我當事人因情緒刺激而發病,導致傷人事件,所以懇請法院據此,從輕發落……”
“胡說!他胡說!”
旁聽席上,幼兒園裡的老師,老保安的家屬憤怒的大喊。
律師卻絲毫不為所動,彷彿沒有聽到一樣,唸完後,向法官鞠躬,然後坐下。
工作人員把那張紙拿到法官那裡。
法官仔細看了看,點了點頭。
是真的,至少從公章上來看,是真的。
“公訴人還有什麼意見?”
“我們對這份鑑定書的真實程度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