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狼王 作品

第七百九十章 有沒有病?


 一個星期後,李志瑜故意殺人案在法院開庭審理。

 羅飛還是去遲了一步,看門的老保安被李志瑜砍中了大動脈,失血過多而死。

 羅飛作為事件的人證以及參與者,參加了此次開庭。

 公訴人將整個事件說了一遍,然後提請法庭審理。

 “被告代理律師是否有話要講?”

 “有!”

 李志瑜不在場,還在醫院裡。

 他被羅飛那一腳真的踢壞了。

 被告的代理律師掏出一張紙來,當庭唸了起來:

 “經……精神病院鑑定,李志瑜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此次事件中,我當事人因情緒刺激而發病,導致傷人事件,所以懇請法院據此,從輕發落……”

 “胡說!他胡說!”

 旁聽席上,幼兒園裡的老師,老保安的家屬憤怒的大喊。

 律師卻絲毫不為所動,彷彿沒有聽到一樣,唸完後,向法官鞠躬,然後坐下。

 工作人員把那張紙拿到法官那裡。

 法官仔細看了看,點了點頭。

 是真的,至少從公章上來看,是真的。

 “公訴人還有什麼意見?”

 “我們對這份鑑定書的真實程度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