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章 死了。
李老頭為了給李大郎娶媳婦,他把還沒到十三歲的李小妮以三兩銀子的價格,賣給了外三城裡一戶家裡有個痴傻的兒子的人家裡頭做童養媳去了。
若是按著常理來說,這好歹對於李小妮來說也是一條出路,傻子郞婿是傻,可李小妮去了這家,至少該是能吃頓飽飯了。
但老天爺哪裡會真的按著常理來走?
李小妮是吃過了飽飯,但她不到十三歲的稚嫩身子,連葵水都沒來過的如孩子般的身子,被傻子相公的阿耶,也就是李小妮的公公,強要了去。
而給這不要臉的老漢兒望風的人,竟然就是李小妮的婆婆,也就是傻子郞婿的親阿孃。
被強壓在老漢身下的李小妮嘴中塞了布巾子,喊叫不出,常年吃不飽飯的瘦弱身子更是反抗不了一個常年賣力氣的老漢。
滾熱的淚珠子從李小妮的眼角流出,滑過她的臉頰,流入鬢角,壓斷了她求生的勁兒。
李小妮像已經死了一般,好似一攤爛泥任由老漢兒摔打。
原來這家人買了李小妮,打著給自己的傻兒子養童養媳的名頭,其實是想要找年輕的女娘再生個健康的孩子出來。
頭一次過後,李小妮在接下來的日子就遭受了老漢兒反覆的蹂躪。
而每每當老漢兒在屋內施暴的時候,門口看門的都是站著耷拉著腦袋的老婦,最為可笑的事是,李小妮的傻子郞婿就在窄小的院子裡頭傻玩兒。
在一定的環境下,強者向弱者施暴,弱者就會向更弱者施暴。
在一個怪圈之中,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時候,同性不僅不會幫助你,反而是會把你推入深淵。
就好比,傻子家就是老婦先提出來要買個年輕的女娘回來,也是老婦提出來,讓這買來的女娘給老漢兒生健康的孩子。
站在老漢兒和老婦的角度去想,如此作為,一是為了傳宗接代、養兒防老;
二是為了讓新生的孩子養活傻兒子。
老婦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就做了老漢兒的幫兇。
不對,應該說老婦就是犯罪主謀!
當然了,站在老漢兒和老婦的立場上,他們可不會覺得他們是在害李小妮。
損人利己、毫無道德底線的人,與正常人的思維是完全不同的。
老漢兒和老婦兩人甚至會認為自己就是李小妮的救世主,把她從她那毫無人性的阿耶那裡買了來,救她於水火之中,還給她地方住,給她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