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你憑什麼打掉我的種?
翠蘭看著周大郎好整以暇的笑眯眯的說:“我是笑你說的話太可笑了啊。
我不過是女娘來月事疼痛難忍,才吃起了藥罷了。
哪裡有什麼孩子?
哪裡有什麼打胎的事兒啊?”
翠蘭說到這裡面色一整,嚴肅的說:“周大郎,咱們兩人之間的親事已經退了,你可不要隨意汙衊我。
我畢竟是個女娘,你這般不安好心的亂嚼舌根子,我可是要去京兆府告你誣告的。”
翠蘭見周大郎張嘴就要說些什麼,直接往前走了幾步,到得周大郎跟前,湊近他低聲說:“酒樓裡那個小廝是外三城羅家的三子,你說,我要是去京兆府告官,有人姦淫女娘,是會被判什麼罪呢?”
說完這句話,翠蘭就站定看著周大郎緩緩道:“周大郎,你下次若是還到我家亂吠,我阿弟可就真的要把這板凳往你腦袋上砸了。”
說罷,翠蘭轉身就走,阿弟看翠蘭和婦人進了後院後,才瞪著仍舊站在前頭的周大郎,眼中盡是怨恨。
周大郎不知想到了什麼,再看到阿弟的眼神,嚇得掉頭就大步出了鋪子。
而回到屋內的翠蘭卻是再也站不住了,快要倒下的時候,幸好婦人就在身邊,一把扶住了她。
如此,翠蘭就被阿弟揹著來到了醫堂。
根據《刑法》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一詞最早出現在唐律中,《唐律疏議·名例》中的“若被強姦,後遂和可者”中的“強姦”,便是性犯罪。
唐代把奸罪分為通姦、強姦和媒奸三種,對強姦罪更是“罪加一等”,從重懲處。
《唐律疏議》規定:“和姦(通姦)者,男女各徒一年半;
有夫者,徒兩年;
強者各加一等”。
也就是說通姦男女雙方各判刑一年半,如果是有夫之婦要判刑兩年,強姦罪在通姦罪上加一等。
唐代徒刑分為五等,從一年半到三年,一等就是半年,強姦罪加一等就是判刑兩年,比通姦罪多半年。
《唐律疏議·鬥訟》:“凡人有嫌,遂相誣告者,準誣罪輕重,反坐告人。”
誣告反坐,如果發生誣告,所告是什麼罪,誣告者就獲什麼罪,這就叫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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