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殿州驚濤 296、知府夫人和縣令夫人打起來了
方夫人好奇地問:“潘夫人,既是改嫁了,怎麼能還是他的娘子?再說,改嫁了的話,那孩子一定留在了夫家,怎麼夫家卻來告她遺棄生病的孩子?”
黃氏瞟了一眼袁嬌,意味深長地道:“這裡面卻有個故事不為人知!那男人因為蒙受不白之冤,跑出去躲難去了。誰知他娘子下賤,守不住身子,扔下兒子給婆婆,轉頭改嫁給一個有錢有勢的人,又生了一個兒子。原來的兒子,因為跟著祖母,沒錢吃飯,沒錢看病,都要病餓而死了。他男人如今事情完結,回來尋妻,不料娘子已經改嫁,兒子病餓垂危!這男人可不得要找她娘子扯皮!”
江氏大驚:“難道他們還沒有正式和離,或者休妻,這女人卻是生妻再嫁不成?”
“正是生妻再嫁!”黃氏得意地道,“生妻敢再嫁,那男人竟然敢娶!所以我說既是笑話,也是醜聞!”
滿座的人都目瞪口呆!
所謂生妻,主要有幾種意思。
第一種,泛指年輕的妻子,出自《文選·李陵<答蘇武書>》:“老母終堂,生妻去帷。”
第二種是指寡婦。古時候,女人的地位低下,相當於男人的附屬品,非常講究忠貞,就算家裡的男人死了,成了寡婦,也不能改嫁,要一輩子守寡。
第三種是棄婦。女人有口舌、偷盜、嫉妒、嫉惡如仇、淫蕩、不孕、不事姑舅這七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男人都不娶;若結婚過後才發現女人有以上問題,男人可以休妻。被休的妻子回到孃家後是沒有男人願意娶的,要是娶了,就會在親戚、鄰居面前抬不起頭。
棄婦相比寡婦,更難讓人接受。所以,在古代,棄婦是最悲慘的,她們被休之後,往往連孃家也回不去了,因為,這太讓父母兄弟難堪。為了生存,有些人從此遁入空門,在青燈黃卷中慘度餘生;更有節烈者尋死,一了百了。
還有第四種更為特殊的情況就是,那些丈夫還尚在人世,且沒有解除婚姻關係,卻不能再與丈夫生活在一起的活寡婦。
在古代,解除婚姻關係可以通過和離與休書的方式進行。但是生妻與他們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出於一些特殊的原因,妻子並沒有與丈夫解除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倘若女子被夫家休掉或者夫妻二人和平分開,那這些女子回到孃家後還是有機會再嫁他人,這在古代也是允許的。
然而,生妻卻遠沒有那麼幸運,在法律層面她們依舊是他人的妻子和媳婦。生妻的社會地位甚至低於寡婦。
古代有“寧可窮困死,也不娶生妻”的說法。其實男子不娶生妻也有其他原因。歷史上經常會有因丈夫出征打仗,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未曾歸家的情況發生。這時妻子誤認為,丈夫已經戰死沙場,便改嫁他人,等到某一天,她出征的丈夫突然回家。生妻與兩名男子都有婚姻關係,兩個家庭就會產生許多矛盾。
比如《紅樓夢》中就有這樣一位人物形象,她就是典型的生妻的代表,那就是薛寶釵。
薛寶釵是文學史上有極高的文學地位的人物形象,她與紅樓夢中的林黛玉形成了反差強烈的性格。
為了讓賈寶玉和薛寶釵順利成婚,王熙鳳用了偷樑換柱這一毒計,哄騙寶玉和薛寶釵拜堂成親,也害得林黛玉焚稿斷情,香消玉殞。
這一段沒有任何感情的婚姻,註定不能長久,在賈府日落西山之前,二人還能相敬如賓。但是當賈府被朝廷抄家,賈寶玉心灰意冷,看破紅塵,便義無反顧地選擇皈依佛門。
而賈寶玉選擇出家做和尚之前,他並未與薛寶釵解除夫妻關係,所以薛寶釵還是他名義上的妻子。
這樣一位才華卓絕的女子,誰也沒有料到會成為生妻,她的下半生將不能改嫁,獨自一人度過漫長的時光。現在,黃氏口中的這起官司中的那位娘子,就是第四種情況。丈夫沒有休妻,夫妻沒有和離,也就是說,法律上他們還是夫妻。可妻子轉嫁他人,那就是生妻改嫁!
即便是在前世,這也是觸犯了婚姻法,犯了重婚之罪!法院判決,第二段婚姻不受法律保護,無效!
在古代,這位生妻居然敢再嫁,那有錢有勢的男人居然敢娶生妻,真是匪夷所思!
朱氏大驚失色道:“潘夫人,潘縣令最後怎麼判案啊?”
“還能怎麼判?依照大成律法唄!”黃氏繪聲繪色地道,“自然判決那娘子回到前夫身邊,後邊的丈夫和兒子跟她脫離關係!那娘子聽到判決後,哭得山河變色也無可奈何!”
袁嬌覺得心如鹿撞,心亂如麻,全身的衣服都汗透了!
娜木嘎聽大家講得帶勁,就仔細問了伍氏是怎麼回事。待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後,皺眉說道:“大家還是不要講了,我們這裡還有云英未嫁的姑娘呢!”
眾人看著蘇瀾,恍然告罪。
因為這一插曲,宴席很快結束。
婆子、丫鬟們很快收拾了杯盤碗碟,又重新佈置起來。圍著院子中央,四周擺滿了桌椅板凳、瓜果糕點。
一會兒,前院的男人們一邊笑語喧譁,一邊興高采烈地來到了後院。坐在了女眷們的身後。
蘇瀾眼睛一掃,看到了男人堆裡那個身穿石青色暗竹紋長袍的臉紅脖子粗的男人。嘴角微微勾起。
小姐們開始表演節目了。
有四個女孩一起上去表演繡花、寫字、畫畫,還有一個鄉紳的女兒臉蛋紅撲撲,又有些扭捏地到了中間,彈起了古琴。
這時,只聽“錚”地一聲琴響,袁嬌覺得一記重錘猛地敲打在胸膛,立刻心跳如鼓,血氣上湧。再看到潘坤的夫人坐在不遠處,一時間焦躁不安,手心腦門開始暴汗,一股恨意伴著滔天怒火滾滾襲來,直衝腦門,恨不得撲上去和這個多嘴多舌、搬弄是非的女人拼上一命,把她一腳踢翻在地,抓花她的臉,撕碎她的衣服,用利刃將她凌遲得體無完膚、鮮血淋漓!
就在袁嬌在腦海中折磨黃氏的時候,黃氏何嘗不是一樣在腦海中蹂躪著黃氏!探花郎、從三品知府竟敢娶生妻為妻,真是膽大包天、無恥至極!就因為這個生妻是權貴之女?竟然還敢跑到殿州來耀武揚威,丟醜賣乖,還利慾薰心,將本屬於潘家的八千兩白銀據為己有!世上還有這麼下賤無恥、卑鄙齷齪的狗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