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殿州驚濤 63、劉奇的雄心
“喔?”蘇瀾問道:“什麼想法,不妨說來聽聽!”
劉奇道:“這兩次審案,案情一樣,結果完全不同。如果按照陶敏、陶榮之流的構陷,李旺就要被冤殺。可是按照瀾妹妹的審法,案情就是翻天覆地的變化!”
蘇瀾道:“關鍵是我們用計謀嚇退了陶敏、陶榮,讓姨父做了主審。所以官員是否清正廉明真的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看了蘇瀾一眼,劉奇繼續道:“這個當然!”他頓了一下繼續道:“我爹任殿州通判,有這個獄訟聽斷之責。可我們父子說起來都道,案情之所以能翻天覆地,就是瀾妹妹撇開了所有羈絆,抓住核心問題和關鍵證據不鬆手!叫罪犯無可辯駁,叫陶敏之流無法包庇!原來審案還有瀾妹妹這種審法!真是讓人清明瞭思想,開闊了眼界,可謂振聾發聵!更精妙的是,學會了審案的新方法!”
蘇瀾微微一笑。
劉奇道:“我們商討了好久,最後得出結果,除了步步為營,思慮縝密,還有就是瀾妹妹非常注重證據!比如說蘇長起跟倭寇勾結,不僅讓回鳳樓鳳老闆作證,還讓秦七郎朋友作證,還有寧阿本、小麻雀甥舅作證,還甚至讓肖老虔婆他們自己作證,最後叫他們在證據面前辯無可辯,逃無可逃!”
“那是當然了!證據比口供更重要!陶敏、陶榮之流,就是危言聳聽,無中生有!比如,他們口口聲聲拿沒影的民變、兵變來羅織罪名,栽贓陷害!可是,所謂民變、兵變完全是空穴來風,臆想而已!”
劉奇有些羞愧地道:“我爹也說我了,我也反省了,當時應該抓住這點有力批駁!”
“陶敏之流為達目的,罔顧事實,無中生有,這種人為官就是製造冤案,禍國殃民!”蘇瀾繼續道,“只有官員身正,重視證據,才能杜絕冤案!”
“就是,陶敏審案,細究起來,漏洞百出。可是瀾妹妹審案,那才叫證據確鑿,無可辯駁!”
蘇瀾笑了:“不是我審案,是姨父和奇哥哥審案!”
劉奇也笑了。
說到這話,蘇瀾就想到,在現代法治社會的司法實踐中,口供只是旁證,證據才是王者。只要證據確鑿,零口供同樣可以定罪。可是在古代,口供還是很重要的存在。
於是,她想了一想,說道:“口供這種東西呢,不能說不重要。比如,有的人心理素質很差,官府一審問,他就竹筒倒豆子,什麼都交代了。甚至有的人因為害怕,不是他做的,他也在官府的誘導之下,什麼都說了。可是有些人,意志堅定不可奪,你就是打死他,他都不說;還有更壞的,說的都是假口供!當然,也有貪官汙吏,屈打成招的。而且古往今來,這種事情時有發生。就是說,口供真假難辨,雜糅其間,容易矇蔽雙眼,霧裡看花。怎麼辦?這時候,就得靠證據說話,揭露本質!”
看劉奇聽得認真,蘇瀾想了一下繼續說道:“這麼吧,我說一個案子,這是仙人爺爺給的書裡面記載的。就說,有個地方有戶人家有兩個兒子,老大叫王大,老兒叫王二。因為生王大時是難產,王夫人差點死了,所以王夫人一直不喜歡這王大。偏偏這個王大老實木訥只會幹活。而王二呢,嘴巴甜蜜,最會哄騙耍滑,而且賭博成性。偏偏王夫人越發討厭王大,一味喜歡王二。有一天,他們村裡突然發生了人命案子,一個寡婦被人殺死在自家菜園子裡了。官府調查後,認為王大是兇手,因為和這個寡婦有私情,後來這寡婦又相中了別人,王大一氣之下,就把這寡婦殺了。不僅這王夫人和他弟弟王二的口供都說他殺人了,就連王大自己的口供也承認自己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