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必至
黃昏時分,醉日正紅,暮色尚淺。林子裡幾十顆楊樹謝去蔥蘢,默挺著碗口粗的枯褐樹幹,落光葉子的枝丫像千萬只怪手伸向高天,倦鳥帶著寧靜還巢。
行必至像蛤蟆趴地,這十一二歲的少年鼓著腮幫吹火,火堆埋著偷來紅薯。旁邊便是小河,河水澄澈透亮,蜿蜒去遠,悄悄淌過夕光、暮色與飛鳥,如今正流過這少年的青春。
也許你的記憶裡也曾有過這樣一條小河,願你想念的時候還能回來,只是,那時河邊站著的已非少年。
大壯在河邊捕魚掏蝦,回來時已從魚籠裡倒出七八個龍蝦和十幾條手指長的鯽魚、白條。他比行必至年齡要大一歲,又黑又壯,光著上身,打著赤腳。他一邊嘟囔著魚越來越小,一邊把魚用細枝串了架在火上烤。
“魚有了,紅薯也好了,”行必至眉開眼笑,扭頭衝稍遠處樹上的人道,“小胖,你好了沒有,你再不下來,我們把魚和紅薯都吃完了,什麼都不留給你。”
大壯笑道:“小胖最貪吃,待會看到什麼都沒有,立馬得氣死。”
行必至笑道:“那就把紅薯皮和魚骨頭留給他。”
大壯笑道:“那他更得氣死。”
兩人說笑著,小胖捧著鳥窩下來,喜滋滋道:“壯子,大至,你們瞧,有六個鳥蛋,正好每人兩個。”說著便將鳥蛋分了。
行必至張嘴用門牙將鳥蛋磕破,掰開蛋殼,蛋液入口腥滑回甘。小胖、大壯也有樣學樣。待魚烤好,行必至從火堆扒出十幾個焦黑紅薯,吹掉草灰,掰開露出香軟橙黃,咬上一口又面又甜。三人便這樣大快朵頤,將紅薯、烤魚、鳥蛋分食乾淨。
這是少年時期難得的野趣,也是一生最單純快樂的時候,因為人一旦長大,便再難穿回少年的衣服。
三人吃罷躺在地上,捂著肚子,愜意吹著風。風吹過少年的鬢角,繞過樹枝,沿著河流,去向朦朧遠處,擁抱淺灰無垠的天空。在這場風裡,少年的一切,都是極快樂的。
這時林子裡出現一個拄柺棍的老人,舉著柺棍作恐嚇狀,叫道:“好小子,又來我家地裡偷紅薯,這次可逮到你們了。”
三個少年嚇了一跳,大笑爬起,一溜煙跑了。那老人瘸了一條腿,如何追上,只好作罷。
其時暮色漸深,穹蒼黯淡,夕陽已成渾圓酡紅,停在遠處起伏山線。三個少年蹦跳著回家。
三人各自撿了一根樹枝,枝尖觸地,推著前行,歡樂便在煙塵中濺起。其中以行必至撿的樹枝最為筆直,利劍在手,意氣風發,沿途枯草,盡皆折首,當此情景,豪氣更增。
行必至回到家中,愛不釋手,思來想去,便將這樹枝藏在房樑上,心道:“這樣就沒人偷我的寶劍了。”想起先前大殺四方的情形,不禁會心一笑。
於是晚上做夢,又夢見自己成了威風凜凜的大將軍,手持利劍,橫掃四方……
翌日天明,曦光吐霞,紅日躍升,三人又歡喜地聚在一塊。
小胖道:“你知道嗎?村裡來了一個怪人。”
行必至道:“怪人?有多怪?”
小胖道:“他不跟人說話,也不出屋子,整天就一個人待著。關鍵是,以前也沒見過他。”
行必至道:“那確實怪!”
小胖道:“你要去看嗎?我們三個一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