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入縣

這次進城,陳墨還帶了一部分家中存錢,已備不時之需。

 

福澤村離縣城有十里地,天上還颳著鵝毛大雪,陳墨緊了緊身上的衣服,用衣尾把別在腰間的柴刀遮掩了起來。

 

不多時,陳墨就來到了平庭縣城,城牆不高,目測不足兩丈,由黃土和石塊堆砌而成。

 

進城的人不多。

 

城門口,由四個身穿灰衣的差吏守著,看到陳墨過來,為首一人面無表情的伸出手來:“憑由。”

 

憑由,是大宋皇朝的身份證明。

 

若是拿不出憑由,便是黑戶,一旦官府查出,輕則罰款、充軍,重則打入牢房,充當某件案子的替罪羊。

 

出門前,陳墨自是帶上了。

 

“福澤村...”

 

陳墨敏銳的察覺到差吏的臉上露出一抹笑容,道:“入城費八文錢。”

 

“進城還要交錢?”陳墨一愣,他沒聽韓安娘、宋田說過呀,即便是原身的記憶也沒有關於這條。

 

“到底進不進?”聽到陳墨髮問,差吏當即有些不耐煩,根本不打算跟陳墨解釋。

 

“進。”來都來了,陳墨總不可能現在掉頭離開,沉默的交了錢,差吏做好了登記。

 

陳墨還親眼看到差吏記上了自己什麼時候進的城。

 

“記住,酉時前記得出城,若是耽誤了時辰,就得等明天了,到時出城你還得繳納十文過夜費。”

 

似是覺得陳墨交錢痛快,為首的差吏提醒了一句。

 

陳墨:“……”

 

進城後,他沒著急走開,而是在裡面觀看進城的人。

 

他發現有的人交了錢,有的人沒交錢。

 

等他們進城後,陳墨趕緊上前詢問。

 

有的人根本就不願意回答陳墨。

 

被拒絕了,陳墨倒也不惱,換個人繼續問。

 

連續問了幾個人,總算有人給他解惑。

 

原來,只要不是住在平庭縣城裡的人,都要繳納進城費。

 

且當天就要出城,若是想滯留在縣城裡,就要花錢購買縣城裡的房子,這樣官府就會出具一份城裡人的身份證明,沒有的話,在縣城裡每停留一天,就要繳納十文的過夜費。

 

當然,這十文錢可不包含你住宿的費用,只是代表你可以停留在縣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