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見錦 作品

第72章 婚姻到底是愛情的墳墓。

 

 看到這一幕我再也忍不了,打開門衝上去揪起它的脖子一頓打。竟然還敢威脅家裡人?以後有小孩來串門,那它不是得把人咬了?
 

 這件事我向父親說過,勸他多揍幾次把這狗打服,以免它再有傷人的隱患。
 

 可父親說我太過嚴厲,它不過是一條小狗而已,平時又不出門。就慣著它唄。
 

 唉,真不知道團團捨命救了個什麼禍害。老話說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看來這句話用在狗身上也適用。
 

 團團享年三歲,帕克活了七年。
 

 直到三年後我父親再娶,家裡來了新人。帕克把串門的小孩咬傷了,被後媽賣去狗肉館。
 

 畢竟養了七年,多少都有點感情。可咬人的狗再怎麼說也真留不得。這就是它的命吧。
 

 唉——
 

 話說回來,我和初戀的感情一直像走鋼絲一樣。總是繃著一根弦,永遠踏實不了。
 

 初戀花錢大手大腳,他父母表面上說給我管錢,實際上沒給多少錢。他一路上吃喝玩樂花了不少,連結婚買的三金都拿去當鋪典當了。
 

 我想畢竟是他家花錢買的,我也不想欠他們什麼,他想要就拿去好了。
 

 這事我還不敢和他父母說。一直瞞著。
 

 偶爾被人問起怎麼從不見我佩戴首飾,我故意說不喜歡戴,不喜歡黃金那種老土的顏色,怕磕碰弄壞了。
 

 初戀是把錢花的差不多,在我手裡實在摳不出錢來,才決定回父母身邊的。實際上他的玩心比我還大。
 

 這次過去他父母那邊也窮得只能坐大巴車,高鐵是坐不起了。
 

 我和他商量規劃過要學會攢錢,他總是聽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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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能認為有父母兜底,萬事不愁。而我終究只是媳婦,並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我不能總是看他們的臉色活著。所以我期望初戀能成長起來,承擔起責任。
 

 可他還是像個長不大的小孩,他看不到我內心的著急。
 

 這種狀況不改變,我們的感情越發脆弱。沒錢的時候爭吵不斷,互相指責,有錢才會開懷大笑。活的很縹緲,一點也不踏實。
 

 我覺得如果我不會賺錢,不會賺很多錢,那麼他臉上的笑容會越來越少。
 

 如果感情需要用錢來維持。這和去怡紅院花錢買笑有什麼區別?
 

 所以躺在大巴車臥鋪上我的思緒久久不能平靜。我一路上都在思考這段感情到底是從哪裡開始變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