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不是鉤 作品
第一卷 第18章 開箱驗貨
玄靈附體,那還了得?
古代人迷信,自然科學瞭解不多,對晴天霹靂這種超自然現象具有天生的畏懼心理。
加上賈士彠一直在邊上嘮叨,說箱子裡裝的正是他丟失的黃金。
縣令陸嶠不想節外生枝,朝張班頭甩手,讓他退回原位。
不跪就不跪吧,本縣問你,為何沒有符契?這箱金子從何而來?
聽了縣令的話,崔平冷笑:“沒有符契與我何干?問崔長寧啊。縣令大人,既然提到這個問題,我倒要問問您了。大宸律法規定,男子滿十八歲發放符契,女子十四歲簽發照身貼。在下半年前已經符合標準,為何到現在連符契是什麼樣子都沒有見到?”
“你,是平城崔家的人?”
縣令聞言大驚,雖說在大宸朝,商人屬於賤戶,但是作為平城首富,崔長寧沒少支持他的工作。
前年懷雲縣城牆改造,正趕上縣令暴斃,當時陸嶠以縣丞代行縣令之職。
庫府資金吃緊,城牆改造是他的主管項目。
崔長寧二話沒說,拿出二十五萬兩銀子,直接讓陸縣丞原地升遷,做了懷雲縣令。
按照大宸幣制,一兩黃金等於十兩銀子。
二十五萬兩銀子就是二萬五千兩黃金,摺合成現代貨幣,將近六個億。
如果是崔長寧的兒子,這件案子有些棘手。
打量崔平身上的衣服,又覺得不像,堂堂平城首富之子,怎麼可能穿這種粗布葛衣?
縣尉把人抓進來的時候說,此人涉嫌入戶搶劫,區區一百兩黃金,崔長寧的兒子不至於放在眼裡啊。
偏巧賈士彠被人搶走五百兩黃金,他是郡守蕭虎的老丈人,這件事如果處理不當,恩主和上司都要得罪。
見縣令發問,葉千石連忙給崔平證明,說他是崔家六少爺,作為崔府郎中,他可以作證。
驗過葉千石的符契,陸縣令對崔平的身份已然確信無疑,命縣府主簿取來戶籍存檔,果然核實到崔平的名字。
“既是成年男子,照身貼還是要有的,本縣作主,簽發與你,三日後來縣府領取。”
如此一來,符契的事情圓滿解決,縣令大人親自簽發的,晾他崔長寧無可奈何。
崔平大喜,悄悄給陸嶠點了個贊,豈知接下來,陸縣令突然一拍驚堂木。
“崔平,本縣問你,這箱黃金,可是你從家中盜取而來?”
明眼人一聽就知道,縣令是在給崔平出主意。
只要他承認,金子是從家裡偷出來的,那便屬於崔府家事,和賈士彠的案子撇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