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未綠 作品
17 第 17 章
錦娘因為吃多了,正好出恭,卻沒想到遇見了五花大綁的鄧小娘,這位鄧小娘她之前見過,描眉畫眼,精明無比又受寵的一個人,竟然這般。
只聽打頭的孫媽媽道:“老爺和大娘子多抬舉她啊,她倒好偷盜起來,這樣的賊誰還敢留?”
竟然是偷竊,錦娘總覺得不太可能,鄧小娘雖說不是正房,但二房是出了名的有錢,又得寵,要什麼還不是手到擒來,這也太捨本逐末了。
可宅子裡的事情誰也說不清楚,就像蘭香就偷偷的道:“聽說是二夫人的那個哥兒是被她害了,又想故技重施施法害人,被大少爺的小娘不小心看到,就告發了。”
“原來是因為這,可怎麼我親耳聽到的是她偷東西呢?”錦娘不解。
蘭香笑道:“這大家子哪裡能傳出互相傾軋的事兒來,還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則外頭聽到了怎麼說,咱們二少爺還要定親,姑娘們還沒出嫁呢,總不能為了老鼠打翻玉瓶兒吧。”
錦娘恍然:“說的也是。”
“那她是被送回家了,還是送去哪兒了?”
蘭香道:“按照家法打了二十板子,讓她分文無有的回家了,這鄧小娘以前是個沽酒女,前頭的男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一家子都指著她呢。有錢的時候,只想著從她這兒要,沒錢的時候還管她麼?”
錦娘心想爭寵可以,但害孩子這種手段就太無底線了,若此事真的揭露出來,送到官府,比現在的下場更慘。
然而四姑娘卻很不滿,鄧小娘曾經對苗小娘多壞啊,僅僅只是趕出去了。她很是不滿的對苗小娘道:“這樣不是太窩囊了嗎?鄧小娘又沒什麼家世,又有什麼可忌憚的。”
苗小娘卻很懂:“這種事情鬧大了反而不好。”
“可《宋刑法》打擊的對象是‘十惡’‘四殺’,而鄧小娘犯的可是四殺之一。”四姑娘前世為了吐槽,可是專門查過的,“四殺”指謀殺、鬥殺、劫殺、故殺。而犯這些罪名的人,一律處以死刑,或凌遲、或杖殺、或腰斬等等。
鄧小娘這種人死不足惜,可那吳氏卻處理的那麼蠢,這麼輕易就放過了,鄧小娘害死的可是她兒子啊。
苗小娘現在她已經報仇雪恨了,安心養胎是正經,見女兒說這樣嚇人的話,原本還想等會兒老爺過來用飯,也讓她作陪,沒想到她說話如此魯莽,故而只好當沒聽到,只是道:“這不是你姑娘家要說的話,還是先去做針線吧,馬上是大夫人的壽辰,你女孩兒家之前不願意裹腳,害我被大夫人好一番責怪,還是安生些的好。”
四姑娘很有些懵,她喜歡苗小娘苗秋紅,就是覺得她和那本書封建味兒的女主團們不一樣,她野心勃勃,敢想敢幹,不會因為身份地位就自覺低人一等。
所以,她雖然察覺古代母女父女關係和現代不同,但還是願意什麼都跟苗小娘分享,可苗小娘卻並非如此。
……
在二房三日,錦娘拿了二兩三錢的工錢,她甚至還另外找了一門副業,幫人抄寫經書。吳氏的丫頭,用戥子稱了一兩銀子給她:“這是五卷的銀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