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賬不是這麼算的
但是不得不說,方有為的這番賬目,算得那是相當有理呀。
“幾位言之有理,趙家雖已主動提出補償,但終歸還是不足。”
趙家這邊派出來的不過是旁支,他們將罪責都推到了下人頭上,只說是他們貪墨了那些銀錢,如今大理寺卿派出去的人,搜回來的財物卻有限,畢竟受者害眾多,就算是都分給那些受害者家,也不夠。
最終,大理寺卿判罰趙家身為玉礦的所有者,當向每位受害者賠償三十貫錢的撫卹,而且這是最低標準。
其實,三十貫錢也不多。
換算成銀兩,也不過才三十兩白銀。
但是如今的大興物價並不算高,說句直白些的話,就是錢比較值錢。
三十貫錢,若是受害者家裡能省著花用,完全不幹活的情況下,支撐個五六年是沒問題的。
許昭昭原本想著爭取五十貫錢的,但是後來又放棄了。
無他,因為她看到了曾經的類似案件的賠償數額,一般都不會超過二十貫錢。
所以,這三十貫錢,已經是相當令人震撼了。
若是再多,只怕有勒索的嫌疑,而且也會引得上位者不滿了。
趙家玉礦的案子審理完畢,受害者高達一百六十餘人。
也就是說,趙家需要拿出四千餘貫錢,將近五千貫錢來做出賠償。
這可是鉅款了!
一下子拿出四千餘貫錢來,這對於趙家雖然不至於是多大的打擊,但是對於給忠王府輸送銀錢支持,顯然就會受到影響。
更重要的是,這件事,讓趙氏丟臉了。
他們原本以為自己先做出樣子,挨家慰問,又主動補上十貫錢,便能將此事圓滿落幕。
不曾想,藍田縣的這幾位官員倒是礙手礙腳!
但此事,他們還真不敢去報復。
為啥?
因為大理寺卿也在著手追查當初敢刺殺朝廷官員的人了。
趙家人這才意識到,他們敢派出人去追殺朝廷命官,這是動了朝廷逆鱗。
此事不僅皇帝震怒,下面的朝廷官員們也一樣動怒。
都是當官的,為陛下做事,為朝廷做事,可是連自身的安全都不能保證了,那還談個屁的大有作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