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贖回自由!
“我跟大娘的想法一樣,不認為我是被親生家庭遺棄的,如果他們真要遺棄我,不會給我穿綢緞,不會給我戴銀鎖銀鐲。”
這番推測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認同。
就算是重男輕女不想養女娃,誰也把錢也一塊扔了的?這銀子可是白花花的錢啊!
“我一定要找到我的親生父母,問個清楚明白,我到底是怎麼流落在外的。爸,媽,如果證實真的是你們救了我,我必定結草銜環報答你們的救命之恩。”
林盼兒這番話,正面回應了林開祥所說的救命之恩,但又留有餘地。
如果她不是被兩口子撿回來的,而是被拐騙回來的,那救命之恩就是無稽之談。
“爸,你說的養育之恩,我認。雖然我在這個家沒過過一天好日子,沒吃過一頓飽飯,也沒穿過一件新衣裳,每天起早貪黑幹活,像個下人一樣照顧全家人的起居,但你們也的確給了我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
林盼兒嘴上說著感謝,然而字字句句卻都在諷刺兩口子,這些年對她的苛待和不公。
就差沒一口唾沫吐在兩口子臉上:把我當下人一樣使喚了二十年,還好臉提養育之恩,呸!
兩口子的臉色那叫一個難看,偏又無法反駁,因為林盼兒句句屬實。
林盼兒繼續說:“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若嫁到楊家,以後便是楊家的人,跟孃家這邊便再無瓜葛,不知道我說得對不對?”
“老大,我今天把話放在這,你要是願意嫁去楊家,往後你是死是活我們不管,同樣,我跟你媽的晚年也不用你操心。”
林開祥腦子轉得飛快。
心知林盼兒在知道身世後,不會再像以前任他拿捏,索性賣個好價錢一刀兩斷,至少不虧。
他自以為算盤打得好,卻不知正中林盼兒下懷。
“你們不顧我死活,非要把我嫁給楊跛子,無非就是看中楊家給的100塊彩禮。這100塊,我來給,我自贖自身。”
“請大伯大娘、三叔三嬸、繼先叔、以及村裡的叔伯嬸子們替我做個見證,我林盼兒願意用100塊錢贖回自己的婚配權。”
“按道理,女兒出嫁後戶口也會隨遷到婆家,所以,我的戶籍也要遷出林家。”
“盼兒,大娘支持你!”
隨著劉紅梅的表態,不少村民也跟著響應,對林盼兒表示理解和支持。
實在兩口子的行徑令人不恥,不是親生的就當豬狗一樣作踐,為了彩禮把好好的閨女賣給一個殘廢。
對林開祥而言,林盼兒的想法無疑是對他的挑釁和違逆。
他怒不可遏道:“行,你現在把錢拿出來,我立馬就讓你滾出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