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明蒙之約

 說到這裡,許莫問還不忘拿出早已經準備好的婚書,一併交給了趙敏。

 趙敏大感意外,本以為許莫問會獅子大開口,不料竟是一份平等條約。

 她連忙翻開所謂的“明蒙合作條約”,然後仔細的看了起來:

 第一,大明協助特穆爾家族成為新的黃金家族,並且統治蒙古帝國。

 特穆爾家族代表蒙古帝國鄭重承諾,永不侵犯大明帝國,大明帝國也不侵犯蒙古帝國。

 第二,大明帝國和蒙古帝國互開邊市,雙方子民可以自由進入雙方境內,並且自由貿易。

 第三,大明帝國和蒙古帝國的子民,可以自由在兩國內定居和生活。

 在不違背雙方法律的基礎上,大明帝國和蒙古帝國不得干涉其生活方式。

 第四,大明可以給蒙古帝國提供過冬的糧食,但是蒙古帝國必須按照市場價購買。

 蒙古帝國可以給大明帝國提供牛羊,但是大明帝國必須按照市場價購買。

 第五,大明帝國的有識之士,可以在蒙古帝國境內開設學堂和武館,蒙古帝國不得阻攔。

 蒙古帝國的有識之士,同樣可以在大明帝國境內開設學堂和武館,大明帝國不得阻攔。

 諸如此類,總計二十餘條,乍眼一看,皆是互惠互利的條款。

 可是實際上,卻是大明帝國從經濟、文化、以及政治三個方面,完全同化蒙古帝國的條款。

 從本質上講,大明帝國的生產力遠超蒙古帝國。

 一旦蒙古帝國的子民發現,他們想要的一切,都能從大明低價購買以後。

 試問誰還願意拿起彎刀,用身家性命去換取一口鐵鍋,或者一袋糧食?

 沒有了血性的遊牧民族,終將只剩下能歌善舞、熱情好客的優點。

 這些條款皆是後世網友總結而來,許莫問不過是借鑑一番而已。

 因為時代的侷限性,除了許莫問,幾乎無人可以看出來。

 趙敏仔仔細細的查看著每一項條款,覺得並無不妥之後,果斷簽下了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