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成立專案組
朱昆爽的家裡發現了他的離婚證,離婚時間是2月20日,就在過年之後不久。
法醫把於喬的身體拼了一下,確認陳村路發現的半具屍體和朱昆爽家冰箱裡的肉塊屬於同一個人,頭顱左側有一個明顯的鈍物擊打的傷痕,和陳村路現場發現的木棍上面的血跡吻合。
只是身體缺少了一些肉塊和臟器。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應該是被吃掉了。
“你跟於喬什麼關係?”
“於喬……於喬是我老婆啊……你們把我老婆藏哪裡去了,還給我!”
一提到於喬,審訊室裡的朱昆爽又激動起來,雙手用力地錘著桌子,渾身像是爬了跳蚤一樣在不停扭動。
“安靜!”
小劉做了幾個深呼吸,默唸了好幾遍“不生氣,不生氣。”這才平靜了一點,轉而問其他問題:“3月21號晚上,你是不是去了於喬家裡?”
“3月21號?”朱昆爽眼神中露出迷茫的神色,他似乎陷入了回憶,就像是宕機的電腦,一直卡著,沒有下文。
“那天晚上你是不是去了於喬家裡?”
“於喬……於喬是我老婆啊,你們把我老婆藏到哪裡去了,快還給我!”
說完,朱坤爽又露出那種詭異的笑容,他看著天花板:“老婆,你在哪兒,我餓了……”
“和你一起的那兩個人,他們是誰?”
陶樂知換了個話題,想要得到些新的口供,可是朱昆爽就像是一臺機器,於喬就是開機按鈕,一旦問了其他問題,他就變得沉默寡言。
朱昆爽的精神狀態不正常,審訊完全沒有辦法進行下去,只能先送到醫院做精神鑑定。
沒人能判斷他究竟是真的瘋了還是裝出來的,但鄭國忠心裡清楚,這個人極度危險,不管他精神有沒有問題,他一定是個心理變態,才能做出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
這種人不能再回到社會上,如果沒有辦法送進監獄,也要讓他待在一個永遠不能出來的地方。
案子到這兒基本就接近尾聲了,只是鄭國忠曾經說案發現場一共有三個人出現,朱昆爽到案了,另外兩個人卻沒有任何線索,如果從頭到尾動手的就只有朱昆爽一個人,那另外兩個人出現的意義是什麼,他們的目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