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衣墨雪 作品

第四章 “歲月輕痕”

回憶起當初的牢獄生活,張旭哭喪的臉上又平白多了幾道難看的褶子。

 “我叫張旭,前些年強姦了一個女人,被判了十七年,去年才出來,我最開始來正陽市沒想過別的,就是想找個簡單的活兒,能賺錢就行,但是現在都是二代身份證,裡頭有芯片,我不管到哪兒,人家一看我坐過牢就不要我,最後沒辦法才找人辦了一個假證,但我真的沒再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情!”

 “媽的,你沒幹?偷拍女廁所,偷看別人洗澡,這些事兒你沒幹麼?”

 方正的嗓門又大了起來,張旭身體一抖,像是被抽乾了力氣,慢慢放鬆了繃著的身體,點了點頭。

 “媽的,自己交代還幹過什麼事兒,你跟趙婷到底什麼關係!”

 也許是方正的身材太具有威懾力,又或者是再次想起了某些不堪回首的牢獄生活,張旭的身體抖成了篩子,聲音也開始發抖:“我跟趙婷是有過交集……我,我偷拍過她,被她發現了,但她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找我要兩萬塊錢,這根本就是敲詐!”

 最後兩句話說的有點用力,張旭咳嗽了幾聲,緩了緩才繼續交代:“我就跟她說,讓她跟我睡一晚上,給她兩萬塊錢,結果她真的答應了,但我們就只有那一次,後面真的什麼都沒幹,真的……這是你情我願,我也沒強迫他,我,我錄了視頻……”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張旭一股腦兒把自己的跟趙婷的事情都抖了出來,但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大概也發現了自己這些事兒有些見不得光。

 “媽的,案發當天你在哪兒,為什麼沒去上班!”

 “我……我那天出去上網了,對,你們可以去查,我那天一整天都在網吧待著!”

 連續審了幾遍,張旭最後的聲音聽起來快要崩潰了,但口供基本都對得上,警方按他提供的信息去了他說的網吧。

 網吧離案發現場有六公里,按照監控來看,他的確沒有作案時間。

 之後警方在他的宿舍裡翻到了一些刻錄的偷拍光盤,應該是沒來得及帶走的,仔細詢問之後確定這些光盤沒有出售,最後判了他十天拘留。

 “dnA比對三天左右就能出結果,拘留十天夠了。”

 看到張旭在筆錄上簽字,陶樂知轉頭看向身邊的陳思靈,對方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

 “你覺得兇手是他麼?”

 “不是,張旭的心理素質太差,而且案發當天他不在現場,但我覺得這個人可能跟兇手有聯繫,我查過他的值班表,所有保安裡面他的出勤率是最高的,可能是因為他坐過牢本身心裡就自卑,加上看上去好欺負,有些簽名一看就是他的筆記代簽的,說明他還會幫別人代班,這種人會翹班出去上網,這就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