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書 作品
第63章 主菜蛇妖
陳書同假做驚訝:
“若是早知如此,也沒必要趕盡殺絕,它的本體已經被我打殺,這才換了白狼身軀,這已經還了因果,該放它一命的。”
“欸↘↗↘!道友多善,那畜生不登仙籙就敢亂法度、強吃人,已經是百死之罪!饒它不得!”
陳書同心中冷笑:他這意思是,狼妖沒資格吃人,階級地位上的沒資格。但若是上了仙籙,成了在冊的妖仙,那就有資格吃人了。
這三界,著實有趣!
若問這三界之中,難道真的有明文規定神仙可以吃人?那自然是沒有的。
但你修煉得道,當了神仙,那就是大錯小罰、小錯不罰……
吃人算大錯還是小錯?
吃人並不是錯,天上的天條裡,從沒有記載過吃人這件事。
或有人問,那天條中是沒寫吃人的對錯,可同樣也沒有寫殺豬宰羊的對錯,這難道不是一種平等嗎?
起初,陳書同也是這般想的。
但後來,他發現,天條中雖然沒有,可那地府幽冥中,卻是寫了。
那十八層地獄中,有血池獄、阿鼻獄、秤桿獄,被送入其中的人,都是謀財害命之輩,宰畜屠生之人……
換句話說,人受地府所管,死後要根據生是所犯罪孽受罰。
在地府看來,宰殺牲口、獵賣獸肉,本身就是謀財害命。
神仙害命,一不是謀財,二不服地府管,所以也就沒了對錯。
這是平等嗎?
不,這是特權。
知曉其中道理的陳書同並不會無聊的跟人爭論對錯,他也不打算揪著此事與蒼松真人吵鬧。
只是笑呵呵的換了話題,就著點化二字,聊起了修行。
“點化凡獸,道友大慈悲心啊!只可惜這些凡獸得了機緣卻不懂珍惜,只隨心亂來,不學道理。”
“誰說不是!可惜下界凡間,能知學懂理的太少了!不說它不說它,那娃兒,快把主菜端上來。”
這邊吩咐完了神女,又轉頭衝陳書同抱歉:
“道友莫要怪我,那上好的主菜走了,如今只能臨時換個二等頂上一頂,道友且多住上幾日,待我再選主菜,定與道友品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