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初青 作品
第31章 一家人齊心協力
宋書晚想自己除了看房子,還要買不少東西,如果陸凝一起跟著去,也能幫不少忙。
她笑著點點頭:
“也好。”
兩人目送林素雲騎著自行車帶著擺攤車和陸易文一起離開後,便開始去附件尋找哪裡有合適又便宜的房子。
她們連看了好幾家,終於找到了一家還離廠近,價格也合適的院子。
這個房子的主人是一名中年婦人的,沒了男人,兩個孩子在上學,想要補貼一點家用,所以願意把自家院子出租,並且願意幫忙看管他們的擺攤車,如果擺攤車丟了,那麼對方必須以每月租金十倍的金額賠償。
宋書晚設定這樣的條件也是希望他們能夠用心看管自己的擺攤車。
這家院子大,能放不少東西,租金也優惠,一個月租金就兩塊錢,再加上兩塊錢的看管費,總共四塊錢。
如果擺攤車丟了房東要賠償二十元。
宋書晚也很乾脆,直接付了半年的租金,還付了三個月的押金。
三個月押金十二塊錢,半年租金是二十四塊錢,一共給了三十六塊錢。
中年婦人姓劉,宋書晚就叫她劉嬸子。
“嬸子,我擬了個合同,如果沒問題我們就簽了吧?”
前世,她做慣了生意,任何資金往來都要做好合同,這也是為了規避風險。
這個好習慣也一直被宋書晚延用到現在。
劉嬸子認得一點字,認真看了看,又害怕有問題,找了自己大兒子:“你看看,這個沒問題吧?”
劉嬸子的大兒子叫張慶安,在縣一中讀高中,拿著合同認真看了看,確定沒問題後,才點頭。
宋書晚聽說張慶安市縣一中高中生,連忙問道:“如果想要在一中報名高考,需要什麼程序?”
她打算明年高考,現在就要先找好學校。
雖然陸臻曾提過可以幫忙,但她覺得自己能搞定,不需要別人幫忙。
張安慶已經二十歲了,也是想要參加明年的高考,這樣他就能給母親減輕一點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