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彩虹 作品
第114章 穿越年代文女主的對照組(14)
男子漢大丈夫頂天立地,在外能賺錢養活一家子,在家也要多幹些家務活,不能啥都不幹留給妻子,那她嫁給你的有何意義?”
於是,馮瑾瑜從小就學會做飯,洗衣服幹家務和打掃衛生。
後來,他忙著習武上山抓獵物,又學會烤肉和熏製獵物。
還跟著他父親上山採藥,幫忙炮製過很多的藥材,學會了很多生存的技能,要不是為了山裡的寶藏,他早就離開去外面闖蕩。
晾曬好褲子,馮瑾瑜打開鍋蓋,放入紅糖嘗一口,又甜又辣挺爽的。
“婉清,你先起來把紅糖水喝完,喝完後關上房門再睡覺。”馮瑾瑜端著碗說道。
“好,我喝完再睡覺。”沈婉清坐起身,把紅糖水喝完,肚子舒服不少。
“我要去山上砍柴,你的柴火不多了。”馮瑾瑜也是剛才發現的。
“給你鑰匙,你在外面鎖上房門,我要睡覺不想下炕。”說完,就把鑰匙塞給男人,然後躺下倒頭就睡。
馮瑾瑜高興的收好鑰匙,然後再往鍋裡添點冷水,灶膛裡還有餘溫怕燒乾,等回來他再燒開煮一會,來月事要多喝點紅糖水。
鎖好門,看著洗乾淨的褲子,馮瑾瑜走出知青點,回家一趟去拿柴刀,他要多砍些柴送去。
小姑娘又嬌又軟,小腳丫又白又嫩,他看著就很喜歡,腳趾圓潤粉紅色,可惜太瘦肉不多,一定要把她養胖,把玩起來才要命。
沒錯,馮瑾瑜還是個腳控,當然手也特別喜歡,沈婉清的手指纖細,手上還有不少老繭,等她養好肯定好看。
她用靈泉水泡過兩次,其實已經養好了不少,原主每年都會生凍瘡,她在家要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都算是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