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終於有了說服自己的理由了
“咳咳,雲師姐這是我們門派內部事情,你一個外人說出來可能有些不太好吧。”蘇南星打斷說。
“哦,不好意思,是我多言了,反正李師弟,我就告訴你一句話,這些江湖大門大派手腳都不會很乾淨,然後美其名叫灰色產業,其實哪裡有什麼灰色產業,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什麼叫灰色,灰色不就是黑色的。”
“雲師姐,凡事無絕對,不能那麼絕對吧?”
“你是儒家弟子吧?從哪裡學著儒家弟子那一套了?是不是還要將一些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之類的東西出來?你那個大法官的時候不就已經證明了嗎?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可能因為你要養活自己的母親,去偷到糧食就是對的。”
“可是如果不偷盜糧食,自己的母親就會死,為了自己的母親做一些合理的事情,就算在司法上也有緊急避險權這樣一說,畢竟人的生命大於一切。”
“你說的有道理,那麼問題來了,按照上次李師弟和我說的移植器官的手術來說,好了,如果正好有5個人需要5個不同的器官,按照你說的緊急避險權來說,那麼是不是就代表我們5個人可以直接殺了那1個健康的人了?”
“所以緊急避險權是不包含人這因素裡面,一旦涉及到人的問題就不再是緊急避險權了。”
“那好,我為了讓我母親活下來,我去搶別人的食物,別人也為了活下來,他會坐視讓你搶了他的食物嗎?”
“當然不會坐視了。”
“好,既然不會坐視,那麼兩邊發生了爭鬥,無論一方打死了另外一方又該如何說?”
“如果是搶劫的人打死了人,緊急避險權對人是無效的,所以打死了財產的主人,那麼就是搶劫罪加殺人罪兩罪並罰;如果是保衛財產的人殺了人,那麼也很簡單,屬於侵犯了個人利益,直接殺死就好了,無罪釋放。”李星群沒有開玩笑和現代社會不一樣,在古代這個世界《周禮·秋官·朝士》:“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漢律》:“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欲犯法者,其時格殺之,無罪。”;《唐律疏儀》:“諸夜無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時殺者,勿論。”這就是古代的法律。
“所以這不就分出了對錯了嗎?”
“可是這不是對錯吧,那搶劫者的母親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死了就死了唄。按理說年紀大的人本來就應該是朝廷的人贍養,有什麼問題嗎?現在朝廷看到有老人餓死了,卻不想著解決這些老人的生存話題,然後逼得人家兒子去搶劫,然後被主人打死在家裡,這不是朝廷的錯誤嗎?”
李星群辯解說:“可是朝廷也不是什麼時候都能顧得過來的吧?”
“所以說咯,法是建立在穩定富足的社會,而不是的一個混亂的社會,混亂的社會,人人都為了自己的生存,肆意去做壞事情,這不代表這些事情是對的,君子不飲盜泉之水,難道君子真的不知道愛惜自己的生命嗎?並不是的!我說了愛自勝過愛人,君子只不過有更好的追求罷了,這也是一種愛自己。人也是一種動物,人也有動物的本能,但人之所以為萬物之主,就是因為人知道團結的重要性,基於團結這一個基礎,我們有了情感,所以我們應該讓自己變得更加和動物不一樣,而不是讓自己變回動物,所以為了不發生你說的那樣為了家人的生死去做壞人的情況發生,加油吧,李師弟!”
“咳咳,雲師姐你說的我都有點激動了。”
“激動個啥,這本來就是你作為知縣應該做的事情,你記住做人可以無對無錯,但是做事情必須有分個對錯出來的,你現在和別人的合作的事情還少,你不明白,如果一件事情人人都做好好先生,那這件事就不要指望做成功,現在的人啊,完全就是反著來,做人非要分一個對錯出來,做事情反而不分對錯。朝中的那些官員,多是一心為國為民之人,可是為什麼現在大啟內部危機四伏呢?因為他們非要分一個對錯,然後就有了新派和舊派,你看範朱說當年能寫出‘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樣文章的人,是壞人嗎?肯定不是!那麼編譯了史書的司馬君實和文彥博又是壞人嗎?不見得吧?司馬君實被認為是一位忠臣,為人正直、勤儉節約,是大啟的道德楷模吅統閒盼人的典範。他一生信奉誠信為本,講究誠信,對待別人胸懷寬大,一派仁者之風。對自己則嚴於律己,不允許自己犯任何一點小錯誤,是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的典範。就這樣的一個人你能說他是壞人嗎?但是對於範朱說和富鄭國兩人來說司馬君實就是壞人了,相互攻訐,搞得現在朝堂之上一片混亂,一切好的政策都因為黨派之分推行不下去,都是‘好人’結果做出來的全是壞事。而關於這一點,作為身臨其境的李師弟,你應該是最能體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