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現金分紅超過其IPO擬募資金額絕不是件好事
不僅如此,海灣化學報告期的現金分紅甚至超過了該公司ipo擬募集資金總額。該公司2019年到2022年上半年現金分紅累計33.06億元,而ipo擬募集資金金額為30億元。這就意味著如果該公司不分紅,公司自有資金完全可以滿足募資項目投入的需要。同時意味著該公司完全沒有必要ipo融資。這就難怪該公司ipo的必要性受到市場的質疑。
之所以如此,究其原因在於,該公司的ipo只是把股市當成了提款機而已。從該公司報告期現金分紅超過ipo募資金額來看,該公司在募資投入項目的投入問題上其實並不差錢,但因為有了ipo,有了股市這個提款機,所以該公司理直氣壯地進行了“掏空式分紅”和“突擊分紅”,分掉了完全可以滿足募投項目需要的資金,然後開口向股市要錢,要到股市來融資。因此,在該公司“掏空式分紅”的背後,原來是該公司把股市當成了自家的提款機。
不僅如此,海灣化學的ipo還是對股市、對公眾投資者的一種算計。該公司所進行的“掏空式分紅”與“突擊分紅”,其實是向公司老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的一種利益輸送。根據招股書顯示,公司控股股東海灣集團的持股比例為62%,海灣化學在報告期分紅33.06億元,這意味著海灣集團從海灣化學的分紅中拿走了25.25億元的紅利(其中,2019年、2020年,海灣集團100%持有海灣化學的股份)。
海灣化學在報告期向海灣集團輸送了25.25億元的紅利,但卻準備通過ipo的方式向公眾投資者募集30億元的資金,這無疑是海灣化學的一種“好算計”。海灣化學在把股市當成自家提款機的同時,也是把公眾投資者都當成了冤大頭。需要指出的是,海灣集團是青島國資委控股的企業,這也意味著海灣化學的實際控制人是青島市國資委,是國有股股東。而作為國有股股東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理應起到表率帶頭作用。但海灣化學如此算計公眾投資者的做法,顯然有損國有股股東的形象。這樣的公司上市後能否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實在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