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張三一笑,生死難料,懂不懂法,區別可太大了
天幕中依舊是那個強者髮型,依舊是那個水杯,
只見他淡淡的開口道:“說實話,和在座的各位同學相比,如果想變人渣,我比大家都有這個前提”
“而且說句心裡話,我變人渣,警官是抓不到我的。”
“法律人一定是更明白法律的不完善之處。”
一旁的警官笑著接話:“抓肯定是能抓到的,就是在法定時間內,不得已只能把他放掉”
天幕下眾人倒吸一口涼氣,
居然敢當著捕快的面公然叫囂挑釁,而捕快也坦言沒轍?果然是法外狂徒張三!
大唐位面
李世民開口道:“此人似乎對後世律法頗有研究”
“法考”莫非是關於後世法律的考核?
“正好藉此機會看一看後視法律有何特異之處。”
天幕中畫面轉換
張三抱著水杯開口道
“我大量的購買蘭陵笑笑生的書在大學城賣給大學生看”
“結果銷量果然很好,最後我賺了很多錢,”
“但是我的良心不安啊”
“於是我去找警察叔叔投案自首”
“我對警察叔叔說:對不起,我賣皇叔盈利了”
叔叔問我賣的什麼書啊,我說《金平每》
警察叔叔對我說:“一邊玩去!”
知道為什麼嗎?因為蘭陵笑笑生的書不是小皇叔,是藝術品。
大明位面
萬曆年間
街角正在走街串巷的書販子正在兜售懷中的寶貝藏書,此時看著天幕中張三那囂張的嘴臉,羨慕的口水都要流下來了。
同樣是賣小皇叔,怎麼差距這麼大呢?賣同樣的書,人家獲利頗豐,光明正大,甚至到六扇門自首都沒人搭理。
自己卻是走街串巷,還要給地頭蛇交保護費。真是吃了不懂律法的虧啊。
天幕中畫面轉換
張三開口道:“前段時間有個同學問我”
“如果熊貓咬你,快咬死了,能不能進行緊急避險?”
“我說熊貓是什麼?熊貓是畜生啊”
“人和畜生哪個更重要?”
“固雖說熊貓是國寶,我們是什麼?我們是人。”
“那不過是個寶貝罷了。”
“我們人是無價之寶。”
“記住,人永遠高於動物!”
“我二十天沒吃飯了,我快要餓死了”
“看到一隻熊貓能不能吃?”
“當然可以吃。”
“燒著吃、烤著吃都可以,”
“如果沒有衣服穿快要凍死了”
“把熊貓皮剝下來,穿在身上。”
“這個叫什麼?這個叫緊急避險,無罪!當然我說的前提是在危狀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