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木棉袈裟
不過在當時,《少女之心》不亞於洪水猛獸般的精神食糧,無數人傳閱,也有很多人被荼毒。據說上海一個學生看了這本書,開始追求自己的妹妹,還模仿書中的情節耍流氓,被判了死刑。
何成偉用最快的速度翻完了手抄本。
他只需確認這大概講了一個什麼故事,能不能刊載,至於有沒有違禁的內容,後續會細緻審查。
“這個故事可以用!”
“好,你負責一下。”
搞定這件事,已經中午了。
何成偉吃了午飯,去外面小小散了會步,回來正看著郵遞員。
“你們雜誌社的信件越來越多了,《故事會》我每期都看,加油!”
“謝謝同志!”
何成偉拿著包裹上樓,拆開一瞧,有讀者來信,也有裝在牛皮紙袋裡的投稿。
他先看投稿,第一個是新故事,江蘇一位業餘作者寫的,自稱是位工人,寫了一個工廠保衛處的故事,抓小偷、追廠花什麼的。
“水準尚可!”
他標記了一下,留用,然後又看第二個。
“廬山寄來的……”
何成偉一翻稿紙,就知道兩萬字左右,字跡不太漂亮,勉強能看,開頭寫著作品名:
木棉袈裟!
“這是什麼?好奇怪的名字。”
他又看第一句話。
“話說明朝末年,民不聊生,奸臣當道,不顧百姓死活依舊橫徵暴斂。各地義士紛紛打出少林真傳旗號,與之對抗,大奸臣王澄對此恨之入骨,召來武當逆徒祁天遠,令他去少林寺奪取木棉袈裟……”
何成偉精神一振。
這是個會講故事的!
《故事會》名為雜誌,其實登的是口頭文學,要求通俗易懂,節奏明快,高潮迭起,很像今天的網文。
在《人民文學》上寫小說,比如描寫一個女人,可能是:“她20來歲的年紀,高挑白皙,眉目如畫,波湛橫眸……”
但放在《故事會》上,就是“一個女人,她長的很美。”
這也是《故事會》被人看不起的原因,被稱作農民工讀物,盲流首選,連遠在美國的鳳姐都念念不忘,出國了還在讀《故事會》。
何成偉接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