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幫主 作品

第362章 鬧鬼的荒院

 驢二這次進城,帶了霍三爺送的五十塊大洋,這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會有很多人眼紅,尤其是不能被兵痞看到,不然會被搶走,輕則只被搶走大洋,重則連命都丟了。 

 所以驢二進城的時候,為了不被看門的偽軍搶走大洋,才和杏兒假扮夫妻,利用杏兒的孩子遮掩,混過了偽軍的搜索。 

 驢二前晚到張家旅館住下來之後,就把三十塊大洋,寄存在老闆那裡了。 

 張家旅館的張老闆,年輕時跑過江湖,是位豪爽人物,後來年齡漸老,就修心養性,開了家旅館。 

 幾個月前,驢二為了尋找英子,在張家旅館住了幾天,和張老闆很熟悉了,他了解張老闆的人品,才放心的把三十塊大洋,存放在張老闆那裡,想用的時候,隨時可以取,比放在銀行和錢莊更安全。 

 他自己只留了二十塊大洋在身邊,這二十塊大洋,也已經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牟平城中普通的家庭,很難拿出二十塊大洋。 

 驢二把這二十塊大洋放在身邊,做為三件大事的啟動資金,如有必要,再啟動存放在張老闆那裡的三十塊大洋,如果不出意外,這二十塊大洋,足夠他完成三件大事的資金。 

 雖然二十塊大洋,這兩天已經花掉了四五塊,但還有十五塊大洋,放在錢包裡,放在口袋裡。 

 也就是說,剛才那個小女賊,偷走了十五塊大洋。 

 驢二對錢財並不看中,而且被偷了十五塊大洋,他還有三十塊大洋,所以並不心疼。 

 但是,驢二咽不下這口氣! 

 一向是他偷鬼子漢奸的,搶鬼子漢奸的,現在,他卻被別人當“冤大頭”偷了搶了,丟錢是小事,丟臉是大事。 

 不然,要是傳出去,他鼎鼎大名的抗日英雄驢二,竟然被小賊偷了錢包,那多丟人啊! 

 他驢二可丟不起這個臉,必須要搶回來! 

 驢二計算了一下,大錛兒吃的洩藥,並不是放在湯裡直接喝下去的,而是攪拌在羊肉中吃下去的,就如賣藥的小攤主所言,藥效不會發作那麼快,而他要追上小乞丐,奪回十五塊大洋,用不多長時間,奪回大洋之後,再找大錛兒,也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