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 作品

第三千兩百六十章 顛倒黑白

作為廣為人知的“冤大頭人群”,連她都能意識到這裡面可能有貓膩,李夢龍難道會一點防備都沒有?

首先他絕對是出於喜歡所以才購買的,這點是前提;其次他買之前已經確認過了價格,還算是公道。

哪怕價格比網上貴了些,但就權當是實體店面的房租了,人家賣得貴點也情有可原。

至於說李夢龍如何取保自己沒有上當受騙,自然他較為“隱晦”的提醒了店家。

他在最終付錢之前,裝模作樣的接了個電話,為了力求真實,他是真的撥通了,並且一不小心的按下了“外放”。

理論上電話對面的人可以是少女們,只要人氣足夠高,這就達到了他的標準。

不過考慮到要要用允兒的卡來付錢,有自投羅網的嫌疑,所以他選擇了名氣更大的劉在石。

劉在石那邊自然不會有什麼好話,畢竟這時間怎麼看也不適合閒聊。

許諾了給送對方几輛作為禮物後,他就匆匆掛斷了電話,隨後才在老闆羨慕的目光中付了錢。

“你的意思就是老闆不敢再坑你了唄?靠譜嗎?”

“應該沒什麼問題,這要是家黑點的話,總要考慮下劉在石是影響力吧?”

“你也算是狐假虎威了?腦子可以嘛,和我們相處久了後就是聰明!”

少女們很快就被李夢龍轉移了注意力,開始討論起李夢龍的“作案手法”。

按理說還是挺粗糙的,畢竟哪怕是藝人本人出面,也多有被加價的情況,李夢龍憑什麼認為搬出劉在石的名號就管用?

“因為我不是藝人啊,這點很重要,我可以拋開一切,作為普通人來店裡鬧,你們就不行嘍。”

李夢龍給出了自己的回答,讓少女們不住的點頭。

確實如此呢,相較於藝人本身,這種認識知名藝人的普通人,反而看著更具威懾力呢。

只是為什麼要討論這個話題?允兒真的是無法理解,大家就不能多關注下她嗎?她被刷了那麼多的錢呢!

似乎是察覺到了允兒的哀怨,金泰妍回身拍了拍她的手背:“這對你不都是小錢嗎?多接個代言就什麼都回來了。”

看似是安慰的話,但允兒卻更為鬱悶了,是不是故意來添堵的?

代言這種事是說接就能接到的嗎?這不是她們的簽名,自己隨手就能搞出一堆來。

要知道頂級品牌一共就那麼多,相較於藝人龐大的數量,本就僧多粥少。

而這還不可能平均分配,完全就是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上面的人吃到吐,而下面的人連殘羹剩飯都搶不到。

允兒此刻勉強屬於能“吃飽”的水平,畢竟代言這種東西沒有人會嫌多的,都是錢啊!

不過她指的事頂級代言,符合她現在的人氣與地位!

倘若飢不擇食什麼代言都接,那隻會讓自己的形象崩塌,進而拉低自己的市場報價。

畢竟好的品牌代言本身就是對藝人的宣傳,兩者完全是相輔相成的狀態。

這種道理作為圈內人的金泰妍怎麼可能不懂,她就是在這裡故意裝糊塗!

眼看著允兒還要辯解,一旁的徐賢果斷出面,畢竟隊長都“失敗”了,該輪到她這個“實權隊長”出面了。

話說她這個忙內做得也真是辛苦,要不然哪天讓金泰妍真的退下來算了,她也來當一把隊長過過癮。

“歐尼,既然oppa是真的喜歡,就送給他好了!”

徐賢的話立刻得到了允兒的白眼,不是她出錢就可以說風涼話對吧,是不是當她林允兒好欺負?

好在徐賢沒有說完,不等允兒開口就主動接道:“錢的話我可以分攤一部分呢,你覺得這樣如何?”

原本看著徐賢還面目可憎呢,結果是她林允兒自己眼瞎了,如此眉清目秀的孩子,誇獎還來不及呢。

不過這些話可以再醞釀上一會,她現在只想要確認徐賢會分攤多少錢,大家五五開?

徐賢的提議就是最笨的辦法呢,當然也可以說是最好的解決手段。

其餘的少女們是不知道嗎?當然不,她們只是想要那允兒尋開心罷了,否則一路上多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