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 作品
第三千兩百二十七章 要資源
“不好意思,能插個隊嗎?實在是抱歉了。”
別看金泰妍這麼說,但她已經很是不客氣的站在了前面,同時揮手招呼著後面的姐妹快點過來。
但和常規的插隊不同,被插隊的這位倒也沒有什麼憤怒的意思,只是單純的好奇呀,她們為什麼要過來?這種丟人現眼的場合都需要搶著去了?
同樣的疑惑出現在好多人心底,畢竟少女們的出現本身就太過違和了,她們確定沒有走錯地方嗎?
“當然沒有,我們就是來表演的,難道說我們不算是公司的員工嗎?”
金泰妍面對著李夢龍玩味的目光侃侃而談,她儘可能不去看李夢龍呢,因為容易打退堂鼓。
話說她們的舉動一方面是為了徐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她們自己。
她們和李夢龍這也有樑子在的,既然大夥能通過這種方式來解決恩怨,她們為什麼不可以?
但這種行為未免有鑽空子的嫌疑,大夥是通過自我的丟人來換取李夢龍的原諒,而她們要如何丟人?
同樣是表演,她們的表演難不成會比大夥還要爛?
金泰妍幾人自然不可能拿自己的口碑來開玩笑,所以好好表演是一定的,再說她們也想聽聽看對面這三位評委會說點什麼,依舊是挖苦嗎?
至於說李夢龍那會怎麼想,她們暫時已經顧不上了,只能說她們做了一切能做的,李夢龍那就隨他去吧。
“好的,那就從自我介紹開始吧,金泰妍小姐!”
李夢龍說話間靠在了椅背上,翹著二郎腿看起來頗為悠閒,這算是一個好的開始嗎?
“咳咳,我叫金泰妍,和幾個姐妹一起來打算試試看,聽說在這裡表演的足夠出彩就有出道的機會,我們很是期待!”
察覺到一旁的李夢龍不打算開口,而徐賢則是還沒有從震驚中調整過來,李恩熙只能自己頂上了。
“據我所知你們現在已經是藝人了吧,再次出道的話這不是開玩笑嗎?
“怎麼會,任何資源對我們來說都彌足珍貴,更不必說至少九成的藝人在生涯中最大的一筆資源投入就是新人時期,我們不介意再體驗一次。”
金泰妍的解釋有理有據,甚至言語間透露出了一抹貪婪。
確實如她所言,新人組合出道時的資源往往都是公司重金砸下去的,至於能不能聽到迴響先兩說。
當然這所謂的“重金”也和各個公司本身的資源有關,但基本上都能做到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的努力。
個別小公司的社長為此賣房、賣車的新聞也並不罕見,只能說這算是圈內的共識。
無論在任何公司裡,新人的推出永遠都算是能排在前幾位的大事,甚至為了捧新人而犧牲老人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不是說那些公司的元老組合沒人氣了,而是這幫人往往已經熬過了新人合同,賺得再多也分不到公司這裡多少。
反而新人就不同了,從出道那一天算起就相對於在給公司打白工,工作很可能要持續到整個新人合同結束,大抵是七年上下的樣子。
倘若是不溫不火也就罷了,一旦能有些人氣,那給公司賺到的錢就不是一個小數字了。
所以哪怕是為了未來的美好預期,公司也會下血本去宣傳的,這種級別的資源確實值得讓一些人眼紅。
只是這幫人裡不應該包括金泰妍幾人的,她們有什麼眼紅的理由嗎?
公司這邊不說對她們百依百順,但也幾乎是要什麼就給什麼了,她們自己懶、不求上進,結果跑到這裡來訴苦?
也就是周圍沒有記者,否則報道上說不定會怎麼說呢,比如說公司虧待了少女們,以至於讓她們以這種方式來討要自己應得的權益。
“可以,那就開始你們的表演吧,倘若表現的足夠好,也不是不能商量。”
李夢龍的話算是一錘定音,只是為什麼總感覺她們落入了圈套呢,這種感覺很是微妙啊。
(本章完)
別看金泰妍這麼說,但她已經很是不客氣的站在了前面,同時揮手招呼著後面的姐妹快點過來。
但和常規的插隊不同,被插隊的這位倒也沒有什麼憤怒的意思,只是單純的好奇呀,她們為什麼要過來?這種丟人現眼的場合都需要搶著去了?
同樣的疑惑出現在好多人心底,畢竟少女們的出現本身就太過違和了,她們確定沒有走錯地方嗎?
“當然沒有,我們就是來表演的,難道說我們不算是公司的員工嗎?”
金泰妍面對著李夢龍玩味的目光侃侃而談,她儘可能不去看李夢龍呢,因為容易打退堂鼓。
話說她們的舉動一方面是為了徐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她們自己。
她們和李夢龍這也有樑子在的,既然大夥能通過這種方式來解決恩怨,她們為什麼不可以?
但這種行為未免有鑽空子的嫌疑,大夥是通過自我的丟人來換取李夢龍的原諒,而她們要如何丟人?
同樣是表演,她們的表演難不成會比大夥還要爛?
金泰妍幾人自然不可能拿自己的口碑來開玩笑,所以好好表演是一定的,再說她們也想聽聽看對面這三位評委會說點什麼,依舊是挖苦嗎?
至於說李夢龍那會怎麼想,她們暫時已經顧不上了,只能說她們做了一切能做的,李夢龍那就隨他去吧。
“好的,那就從自我介紹開始吧,金泰妍小姐!”
李夢龍說話間靠在了椅背上,翹著二郎腿看起來頗為悠閒,這算是一個好的開始嗎?
“咳咳,我叫金泰妍,和幾個姐妹一起來打算試試看,聽說在這裡表演的足夠出彩就有出道的機會,我們很是期待!”
察覺到一旁的李夢龍不打算開口,而徐賢則是還沒有從震驚中調整過來,李恩熙只能自己頂上了。
“據我所知你們現在已經是藝人了吧,再次出道的話這不是開玩笑嗎?
“怎麼會,任何資源對我們來說都彌足珍貴,更不必說至少九成的藝人在生涯中最大的一筆資源投入就是新人時期,我們不介意再體驗一次。”
金泰妍的解釋有理有據,甚至言語間透露出了一抹貪婪。
確實如她所言,新人組合出道時的資源往往都是公司重金砸下去的,至於能不能聽到迴響先兩說。
當然這所謂的“重金”也和各個公司本身的資源有關,但基本上都能做到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最大的努力。
個別小公司的社長為此賣房、賣車的新聞也並不罕見,只能說這算是圈內的共識。
無論在任何公司裡,新人的推出永遠都算是能排在前幾位的大事,甚至為了捧新人而犧牲老人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不是說那些公司的元老組合沒人氣了,而是這幫人往往已經熬過了新人合同,賺得再多也分不到公司這裡多少。
反而新人就不同了,從出道那一天算起就相對於在給公司打白工,工作很可能要持續到整個新人合同結束,大抵是七年上下的樣子。
倘若是不溫不火也就罷了,一旦能有些人氣,那給公司賺到的錢就不是一個小數字了。
所以哪怕是為了未來的美好預期,公司也會下血本去宣傳的,這種級別的資源確實值得讓一些人眼紅。
只是這幫人裡不應該包括金泰妍幾人的,她們有什麼眼紅的理由嗎?
公司這邊不說對她們百依百順,但也幾乎是要什麼就給什麼了,她們自己懶、不求上進,結果跑到這裡來訴苦?
也就是周圍沒有記者,否則報道上說不定會怎麼說呢,比如說公司虧待了少女們,以至於讓她們以這種方式來討要自己應得的權益。
“可以,那就開始你們的表演吧,倘若表現的足夠好,也不是不能商量。”
李夢龍的話算是一錘定音,只是為什麼總感覺她們落入了圈套呢,這種感覺很是微妙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