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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兩百一十四章 狂歡

話說她們是不是真的有些惡霸的嫌疑,否則怎麼可能讓李恩熙如此畏懼呢?

要知道理論上李恩熙可是掌握著她們的生殺大權!

別看她們現在人氣高得嚇人,但只要李恩熙肯拼命,讓她們在整個合同期內沒有任何曝光,那她們一樣會隕落的。

藝人尤其是愛豆,是一個需要高曝光度的職業。

不是說每天都要出現在大眾的面前,但至少每年要保證有那麼幾個高光時段,否則很容易被人遺忘的。

至於說具體的方式嘛,常規些的例如發行歌曲、出演綜藝等等。

如果沒有這類資源,那就只能動些歪心思了,像是故意炒作緋聞、碰瓷人氣藝人之類的。

無論是好的方面還是壞的印象,總之要讓大眾知道有這麼個人,這才是藝人的根基。

不過一旦李恩熙做得如此決絕,那少女們也不是沒有任何反擊的手段。

無法就是打官司嘛,合同無論簽訂的如此完善,但總能挑出那麼一兩條漏洞來。

可能最終的宣判會以她們敗訴為結局,但只要肯出錢,這種官司可以拖好幾年的。

而在這期間,她們就可以跳過公司的制約去工作了。

只是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沒有贏家,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有藝人真的這麼做的。

“我們還是相信你的,不過以後要記得對我們好一點!”

李順圭看了看彼此,最終還是金泰妍在後面推了她一把,她這才被動的站了出來。

這種話確實由她來說最為合適,誰讓她除了藝人的身份外,還有公司那麼多的股份。

認真來說少女們都算是在給她李順圭打工呢,她這做“老闆”的關鍵時刻不站出來庇護下大夥?

眼看著少女們主動釋放出了善意,李恩熙怎麼可能不牢牢握緊:“你們放心,只要公司有的資源,你們隨便挑!”

這承諾就很有份量了嘛,也就是允兒沒在這裡,否則早就跳起來去要資源了呢。

畢竟公司裡最讓人眼饞的還是影視資源,她林允兒恨不得在每一部公司的作品裡都做主角呢。

不過儘管允兒不在,但想要向演員這條路上發展的又不止她一個,現場就有好幾位呢。

不過儘管允兒不在,但想要向演員這條路上發展的又不止她一個,現場就有好幾位呢。

而且她們的要求也不高,不像是允兒上來就要女主角,一些有份量的配角也不是不能商量。

“現在就跟我去挑劇本,要是還沒有開拍計劃的,我立刻打錢!”

李恩熙說的很是堅決,但依舊過於誇張了。

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劇,對於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一項頗為重大的投資。

一些中小公司說不定賠上一部作品就直接解散了,這都不是沒有發生過的。

哪怕她們這裡的抗風險能力強一些,但也不可能是以這種玩笑的方式決定投資,李恩熙沒有這種權利的。

看似公司裡最為任性的李夢龍,依舊要提交出完整的計劃來,並且嚴格控制費用的上限。

這點真的太讓公司滿意了,甚至可以列為導演最重要的幾個優點之一,當然是從投資方的角度出發。

具體到導演的頭上,他們往往會認為這是對他們的一種舒服!

或者說不遵守計劃被他們視作能力的提前,畢竟這也算是大導演才有的特權!

不過三觀稍微正常一點的人都能看出來,這觀點是有問題的。

至少徐賢就是如此認為呢,她頗為認可李夢龍的這一優點,而自己也在向這方面靠攏。

只是真的做起來後發現有點難呀,因為作為導演的她總會對拍攝效果不滿意。

這點是無解的,就不會有導演對自己的每一個鏡頭都滿意,所以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導演們都會瘋狂的重拍、補拍。

也就是說理論上導演們可以花光數倍的投資,而這時就需要導演們去做出妥協了,同自己的內心尋求和解。

李夢龍在這方面真的特別擅長,所以往往會給徐賢做些心理層面的輔導。

目前來說效果還不算是特別明顯,因為徐賢竟然試圖用自己的錢去補貼拍攝,又是做導演的一大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