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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三百六十六章 霸王條款

  只不過他一直讓公司出面罷了,免得少女們有抗拒的想法,就這樣了他也沒敢在價格上動什麼手腳。

  畢竟一旦要是被少女們知道了他低價把自己的股份轉賣給她們,那後果絕對不是他能承擔的。

  所以還是老老實實的交易為好,哪怕是過後暴露了也不怕少女們追究嘛。

  不過如此一來少女能買到的股份就不多了,雖然她們的收入很是不菲,但相較於sw這恐怖的估值,她們還是顯得有些渺小呢。

  面對幾個人加在一起才堪堪可以看一看的股份,少女們卻沒有什麼不滿呢,能有這個機會就已經很好了呢。

  再說她們哪怕股份再少,這也是公司的股東啊,每年也會被邀請去開年底的股東大會呢,不過她們一直沒有出席過就是了。

  股東的身份帶給她們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增長,還有那說不清道不明的底氣呢,比如說怎麼現在的她們就很是自信呢!

  不過李夢龍終歸還是小小的騙了下這幫丫頭,少女們理解中的霸王條款當然是存在的,只是這不是針對她們一組人,所有公司合同的核心內容幾乎都是一致的。

  至於說李夢龍當初為什麼不主動把這些條款刪掉,一來是怕少女們太過於特立獨行,合同細節一旦曝出去後容易引起圈子內的牴觸。

  再來嘛就是這合同終歸還是人與人之間在執行的,只要涉及到人的存在,這就絕對不是冷冰冰的合同可以規範住的。

  簡單來說雖然大家的合同都差不多,不過名氣越大,相應的自由度也就越高,如果高到了一定程度,讓公司反過來跪舔也不是沒有可能呢。

  而sw這邊就不說李夢龍和李順圭的存在了,單單少女們自身的名氣就是對她們最好的保障呢。

  哪怕合同裡確實有那麼些條款對她們不是很友好,但公司敢去捏著合同要求她們那麼做嗎?信不信轉天她們就直接跳槽了?

  不過儘管公司層面不會把這些拿出來,但李夢龍拿來噁心下允兒還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我用你的賬號發消息怎麼了,再說發的還都是公事!”

  允兒還能怎麼說,她自己也很是無奈呢,總不能真的去找個律師來和李夢龍探討探討吧。

  “哼,果然都是萬惡的資本家呢,以後少和我說話,我嫌你嘴裡有銅臭呢!”

  “這個時候嫌棄我了?給你們發錢的時候怎麼沒見你嫌棄?”

  “你…你不講道理!”

  “現在又要和我講道理了?我和你講道理的時候怎麼不這麼說呢?”

  “反正都是你的錯,以後用我賬號時記得提前徵求我的允許!”

  “那你可能要去公司要求他們給你改合同了,需要我給你法務部的電話不?”

  李夢龍也是得理不饒人,至少是沒打算讓著允兒就是了,這讓允兒感覺很是委屈呢,憑什麼就可著她一個人欺負啊,這不公平呢!

  “哪裡有那麼多公平的事情,你又不是小孩子了,該學會成熟些了啊,這算是oppa幫你補上的一課,以後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李夢龍這話說完後頓時引起了眾怒了,這是什麼意思?她們少女時代沒有教育好自家的妹妹唄?哪裡輪到他李夢龍在這邊指手劃腳的!

  允兒眼看著總算是有人給自己撐腰了,立刻就跳脫了不少:“你以後自己注意點,我林允兒可不是誰都能欺負的人!”

  “內,我一定吸取教訓,不過不用你的賬號自然沒問題,你認為用誰的合適呢?”

  面對李夢龍的問題,允兒覺得對方是把她當成個傻子呢,這挑撥離間的意圖是不是太過於明顯了?她要是真的說出了誰的名字,這不是要了她的小命嘛。

  只是她弄錯了一件事啊,李夢龍挑撥的對象可不是她林允兒呢,她就沒發現剛剛替他她說話的那幫人已經沒有再發聲了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