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 作品

第二百九十二章 李智恩的日記

  察覺到了我的難過,他當時幾乎停下了手裡全部的工作,足足陪了我幾個月,就在那個時候,我們發現了我的歌聲貌似還挺好聽的。

  不過他說這樣是不夠的,因為一個只會唱歌的歌手不會長久的。至於舞蹈,我的身體也不是那麼靈活,於是他和我一起,我們兩個人一起去學了吉他。

  他真的很聰明,僅僅半年不到,他就已經比老師談的還要好了,而後反過來教我,其實我是故意學的慢一些的,因為我想讓他更長久的教我。

  而後我就正式成了公司的一員,名頭很大的那種!因為我是公司的唯一個全職簽約的藝人,和其她掛靠的歐尼們都不同,我是真真正正的自己人。

  同時也是公司的唯一個歌手,如果那時候我算是歌手的話。不過公司的人都對我非常好,當他忙起來後,我也都會在公司自己練習。

  大家總是願意逗我,不過放在今天我感覺她們是包含著真心的:“智恩好好練習啊,等以後成了大明星帶著公司一起前進啊,最好你一個人就能養活我們整個公司!”

  “你們都等著我吧!等我再大一些的!等我的變聲期過去的!等我的吉他比我哥談的還好的!”當時我都是這麼回答她們的,我很喜歡大家在一起的感覺。

  不過我現在已經長大了,已經有了一副令人稱道的好嗓子,吉他幾乎是女性明星中談的最好的了,也成為了可以供養一個公司的大明星,可是你們呢?

  快樂的時間總是過的特別快,那是04年一天,像是往常一樣,他送我到了學校,不過在我要下車時他緊緊的抱住了我,很用力。

  “智恩啊,自己都是大姑娘了,以後要堅強知道嗎?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記得你是我孔陸的妹妹!這張照片就給我當個紀念吧!”說完他從我的錢包裡翻出一張我在漢江邊的照片,而後直接離開了。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當天晚上來接我的竟然是我的父母,我根本就沒有理他們,而是偏執的回到了我們的家。

  那裡面已經空空如也,只有我的行李被打包放在了一旁,從哪粗糙的手法看就知道是他做的。

  一連好多天我都在滿世界的找著他,不過沒有,什麼都沒有了,公司沒有了,那些歐尼們也沒有了,甚至連家都沒有了。

  父母一直對我很好,特別好!我雖然想把這個理解成愛,不過這份愛卻為什麼不那麼純粹?

  他走之前給我留下了一筆20億的鉅款,由專門的人員來運作,他特別說明了這筆錢可以拿去還債,但是每一年最多支取2億,而且還要經過我和委託方的同意。

  至於十年後,他恐怕就不用再擔心我了吧。當然我更願意理解成10年內他一定會回來找我。

  好在我終於還是等到了,都沒用到十年。

  雖然他失憶了,雖然他貌似還有了女朋友,不過這些都不是問題,因為我才是他的家人。

  無論他是叫孔陸還是李夢龍,他都是我的他。他曾經給了我一個家,現在我也要給他一個家。

  只不過李順圭……

  李智恩,你才是最棒的,加油!

  為了李夢龍、孔陸、你的他奮鬥吧……(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