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458章

 而給她打電話的正是縣法院的院長。

 縣法院的院長將那天調解失敗的原因向童書記作了彙報,又把錢副縣長找他幫忙的事也一五一十地說了,隨後道:“童書記,喬含香如果不和解,錢麗秀肯定會被判刑坐牢,但也存在緩期執行的可能。”

 童肖媛問道:“緩期執行?什麼意思?”

 “童書記,意思就是指錢麗秀假如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但可能會緩期一年執行。”

 “有這種可能嗎?”

 “童書記,是有這種可能的,而且概率還很大。”

 “嗯,我知道了。”

 “童書記,錢麗秀被折騰到現在,也差不多了,她現在腸子都悔青了。當然,她不是關鍵的,關鍵還是錢副縣長。錢副縣長是縣領導,我作為法院的院長,怎麼著也得給他這個面子。錢麗秀一旦真的被判刑,錢副縣長也會極為尷尬的。”

 童肖媛道:“你不用考慮這麼多,觸犯刑律的人就要付出代價。你既然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我可以和喬含香說一聲,但至於怎樣,還要取決於喬含香個人的意見。”

 “童書記,我認為讓錢麗秀再怎麼道歉,意義已經不大。與其這樣,還不如讓她多賠償喬含香的精神損失費。只要賠款金額足夠大,才能讓她真正覺到疼,也才能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道歉只是表面現象,即使錢麗秀的態度再真誠,又有什麼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