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424章

 但喬含香堅決不同意。

 隨後錢坤厚著臉皮也去找喬含香,但喬含香也是絲毫不給他面子。

 不管錢坤說什麼,喬含香就是堅決不撤訴。

 黎允橋和錢坤也拿她沒辦法,畢竟喬含香是童肖媛的人。

 喬含香能有這麼大的膽子,不給縣長和常務副縣長的面子,擺明了就是童肖媛在給她撐腰。

 無奈之下,黎允橋和錢坤又都先後去找了童肖媛。

 童肖媛沒給他們兩個一點好臉色,只是說這是喬含香個人的事,她不便於說話。就把黎允橋和錢坤給打發走了。

 黎允橋和錢坤被逼的實在沒辦法了,同時給縣法院的院長施加壓力,讓縣法院不予立案。

 縣法院的院長很是為難地道:“不予立案要有不予立案的理由才行。如沒有正當理由,就不予立案。這會惹來很多麻煩。畢竟起訴人喬含香可是童書記的秘書,你們都是領導,我誰也得罪不起,請你們就別難為我了。”

 縣法院的院長都把話說到了這個份上,黎允橋和錢坤也不敢再隨便說啥了。

 他們兩個心中都非常清楚,表面上是喬含香狀告錢麗秀誹謗,實際上卻是童肖媛和黎允橋錢坤等人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