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初年 作品
第411章
說完之後,鄒國凱又讓幹警接著往下彙報。
“錢副縣長手機的通話記錄比較多,他使用手機的頻率也很高。經過一一排查,其中有個手機號碼比較可疑,是臨齊縣的。”
李初年問道:“通話頻率頻繁嗎?”
“頻繁,幾乎每天都通話,有時一天還通好幾次話。”
“查到機主是誰了嗎?”
“查了,機主姓王,籍貫就在臨齊縣。”
聽到這裡,李初年猛然想起了在他和錢麗秀談戀愛的時候,錢麗秀曾經對他說過,她一個姨媽就在臨齊縣,她姨媽的女兒,也就是錢麗秀的表姐就姓王。
李初年心中很是激動,但他知道,越是這個時候,越要沉穩。
李初年道:“馬上派人去臨齊縣實地調查這個機主,錢麗秀很有可能就躲在這個機主家裡。”
鄒國凱一聽,頓時精神一振,對這兩個幹警道:“你們兩個立即趕往臨齊縣,儘快找到這個機主,看錢麗秀是不是在那裡。如果錢麗秀真的在那裡,就立即把她帶回來。”